常州市审计局安排部署“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 |
发布日期:2017-06-21 来源:常州审计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省、市委决策部署,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日前,常州市审计局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推进工作,拟在“七一”前夕对局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评选表彰活动明确了表彰名额和评选条件,坚持“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局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为完成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出色;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策坚决;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成效显著;党支部班子坚强有力,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工作举措贴近基层实际;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成绩突出。优秀共产党员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敢挑重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严于修身,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得到党员群众的普遍认可。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为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在推进“特色支部”创建中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取得突出成绩;党性强、品行端、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善于做群众工作,带头服务群众,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评选办法要求各支部按照推荐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推荐支部负责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各类对象初步名单产生后,经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议集体研究,报局党组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 目前,评选推荐工作正按照实施方案稳步进行。 (石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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