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审计建议促进出台三项管理制度 |
发布日期:2014-07-30 来源:金坛市审计局 |
7月8日,金坛市供销合作总社派人专门把审计整改情况和《金坛市供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金坛市供销总社社有资产管理规定》和《金坛市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送至审计局。 该社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社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以及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出台了三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供销系统内部管理。 《金坛市供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对系统各单位财务机构人员、预算、收入支出、资产资金以及往来管理等作了详细要求,明确规定重大财务事项必须有总社党政会集体讨论决定;《金坛市供销总社社有资产管理规定》结合系统实际情况,对社有资产出租、投资、处置、收益以及管理责任等作了具体要求,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社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金坛市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供销总社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在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资金使用与拨付、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为农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高效性。(朱忠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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