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审计促进多项优惠老人政策出台 |
发布日期:2014-07-31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去年常州市审计局对全市的养老机构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建议受到了民政、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7月1日,常州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老年优待项目细化到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6个方面共35条。受到了全市老年人欢迎。 审计建议多渠道拓展养老机构发展得到了落实。《意见》明确在下达用地计划时,优先安排养老等民生用地,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尽可能安排划拨用地。将基础条件较好的闲置厂房、学校空置房、宾馆等改建为护理院和养老机构的做法,应予以落实,切实缓解民办养老机构用房难题,使民办养老机构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审计建议推行“医养结合”新模式得到了推行。《意见》提出,要构建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老年护理、康复专业机构组成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主要解决老年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等诊疗和老年多脏器衰竭抢救;鼓励和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利用闲置床位改建老年护理床位;优先支持社会资本开办的医疗机构提供老年护理、疗养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通过引导民资新建、专业机构扩建、现有机构改建,增加老年病床位和服务能力。同时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针对老年慢性病、临终关怀患者的长期医疗护理服务模式。 审计建议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行了实行。今年,市财政出资为全市养老机构办理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由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承保。今后,老年人在签约并入住的养老机构内因意外伤害导致人身伤害的,将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赔付。为降低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应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充分利用好彩票公益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对机构购买住养老人相关保险予以全额或差额补贴。提高机构抵御风险和处置危机的能力,确保机构不因突发情况或意外事件如机构因住养老人遭受意外伤害、走失或亡故而面临诉讼及赔偿等而出现存续困难。 此外《意见》还要求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或在已发包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老年人事业。(时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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