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审计建立限期核对制度 |
发布日期:2014-09-11 来源:金坛市审计局 |
9月9日,金坛市审计局对该市开发区小工业集中区土方平整项目、金尧路污水泵站等35个项目下发了限期核对通知书,加大对结算审计的监督力度,强力 “清扫”结算审计拖延过久的项目。 为加快审计进程、保证审计质量,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结算审计初审长期未予核对的项目下发了限期核对通知书。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施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所附结算书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加盖单位印章后书面反馈至审计局。对逾期未完成核对工作或搁置核对的,产生的影响其自行负责。限期核对通知书的下发将有效扭转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消极对待初审结果,化解年底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追着审”的被动局面,有效地督促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结算审计,提高结算审计的效率及质量。(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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