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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6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3月9日,常州市政府转发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在新形势下明确新定位、把握新要求,把审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动全市审计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该文件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加强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

一是加强领导,保障审计工作开展。《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部、编办、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

二是加大力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宏观调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审计工作重点。要求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强化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同时要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三责联审”,逐步加大对各级开发区、镇、街道主要领导的审计力度。

三是健全机制,推进审计整改落实。《通知》要求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严肃审计整改问责,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追责问责。同时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督促审计建议整改到位。

四是注重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水平。要求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审计力度,着力提升审计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发挥好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常州市市长费高云也将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作为重要内容,提出审计机关要认清新的形势,在促进政策措施落实、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实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高文雅)

 

主办单位: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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