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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审计局从三个方面关注司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15-04-07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日前,常州市审计局开展了对司法局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参照新颁布施行的《预算法》相关规定,审计组将司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是检查预算编制完整性,分析决算差异的构成及原因。审计组获取了该单位预算编制清单,检查列入收支预算总表的支出规模及构成。同时根据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将决算报表数据与账上实际收入进行核对。通过预算、决算与实际收入核对后,确定差异构成,进一步分析未列入部门预算的构成及原因,关注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和细化,
二是关注资金管理有效性,分析各项收入的规模及来源。审计组重点检查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收入规模,并从本级预算拨入、上级部门拨入、非税收入构成等方面分清各项收入的来源。从收入来源和规模关注司法部门资金管理的有效性,对比各项目用款计划批复数,审计司法部门是否出台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是否将资金真正用到司法事业中。
三是分析实际使用合规性,分析项目经费的支出及核算。审计组通过检查财务核算情况,关注司法部门是否分项目进行单独核算。重点审计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实际发生数,关注是否存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或项目经费混用的情况,对列明了用途的如司法信息化建设、法律援助及司法服务等专项资金重点关注。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切入点,重点揭示专项资金的设置、分配、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钱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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