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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表明:常州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5-04-07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3月上旬,常州市审计局完成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审计结果表明,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集中新建、社会收储、分散配建、定向代建、园区自建” 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人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自2012年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保障房社会化收储工作以来,大大加快了房源筹集速度,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中心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截至2014年底,该市实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通过统筹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整合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渠道、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了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2014年底,该市针对保障对象的不同需求,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等方式,保障住房困难家庭6.64万人,比2014年初提高1.58%,其中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民家庭3.64万人,比2013年提高42.75%。该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4年保障人数达到10.06万人,比2013年增加2.41万人,增长31.5%,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推动了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
2014年,常州市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0.61万户,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居住条件大幅改善;新实施棚户区改造0.66万户,新增拆迁各类棚户区84.35万平方米。该市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减轻了住房困难家庭的租房负担。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014年交付使用2.16万套,切实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推动了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促进了城市内涵式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2014年,该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10.11%、106.57%,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积达203.5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销售供应面积83.46万平方米。201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带动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有序推进,改变了城市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的二元结构状况,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住房保障和发展环境。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对稳增长、调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常州市各级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继续保持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2014年达141797.71万元;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和社会融资支持力度,全市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465700万元。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额达到549570.79万元,比上年增长四个百分点,拉动了全社会总投资,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调控房地产市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沈传友 王晴川)

 

主办单位: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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