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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审计局三举措强化经审项目管理工作(修改)
发布日期:2015-05-18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2015年度,常州市审计局全面落实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准确把握重点、突出重要事项、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更高标准。针对今年计划实施的12家单位(16名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该局通过以下三项举措强化经审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精准把握审计需求。为更准确、有效地了解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审计需求,提高审计结果的可用性和实用性,常州市审计局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5家单位发出《领导干部重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需求清单》,并将相关单位提出11项需审计人员关注的重点内容和有关事项作为审计重点,做到结合需求,审有重点。
二是出台统一审计方案。为规范审计内容,提高行政效率,常州市审计局于3月6日出台市级部门领导干部审计统一方案并要求审前调查作相关了解。统一方案要求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和所在单位的工作职能,将涉及民生改善、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风险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等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并要求有重点的延伸拓展相关审计内容,比如各相关部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执行进度及实际效果情况、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是加大会商协商力度。为听取不同意见建议,充分聚合智慧,常州市审计局建立完善了经审项目实施方案和审计报告集体会商制度。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等内容把握,经会商修改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法综处、经审处备案。审计完毕后,重点经审项目审计报告也需实行集体会商。截至4月底,已有6个单位(8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实施方案经集体会商修改后批准实施。(刘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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