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常州市审计局对该市法律援助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常州市共有法律援助机构8个,2011年至2014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万5千多件,接待来电来访8万多人次。本次审计除分析案件办理数量增幅、专项资金使用及制度建设外,还将抽查市本级法律援助已结案案件卷宗,检查案件质量。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等法律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保障制度。为促进法律援助制度落实,保障弱势群体充分享受法律援助政策帮助,常州市审计局主要从四个方面检查该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查制度建立。检查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包括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律师办案及补贴等制度,分析现有制度是否与社会实际情况相吻合,促进“应援尽援”。如对受援人条件限制,对低保收入1.5倍至2倍之间的人员是否已纳入范围的规定等。通过对制度建立的审查,旨在揭示该市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政策保障。
二查服务网络。检查市各级政府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网络体系,是否建立了“自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库”,是否组织设立“评审专家库”对案件质量进行把关。该市已依托律师事务所、交巡警大队等单位建成法律援助代办点、服务站200多个,分析服务网络覆盖面及工作有效性。此外,关注与重点部门如公检法等单位横向沟通情况,是否适应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新形势、新变化。
三查办案数量。汇总市2011年至2014年接待法律服务咨询人数,法律援助实际办案数量。与周边其他城市咨询及办案数量对比分析,检查上级及本级政府是否对办案数量指标要求,检查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各年度案件办理增幅,通过案件数量变化情况分析,揭示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保障情况。
四查案件质量。选取连续的两个年度,分别计算结案率及案件办结时间,比较办案效率提高情况。选取一定比例的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抽查卷宗,检查受理、审批、授权、委托及办理等流程环节是否合法规范,是否记录受援人的真实意见、想法及对法律援助满意度情况。通过案件质量检查,揭示法援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充分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周国平 郭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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