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意见的通知》,日前,常州市审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若干事项的意见》,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为指针,以落实中央七部委《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注重计划管理,努力实现审计对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要规划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要探索运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真正把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要求落到实处,逐步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
二是注重审计重点,突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研究政府经济责任边界和领导干部权力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审计重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注重揭风险、查隐患,查案件、促反腐,追责任、促问责,抓督查、促整改,促进体制、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三是注重审计质量,强化业务规范和流程。要规范管理今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特别是在突出审计质量方面,强调了加强审前、审中、审后的管理,要求建立重点项目审计实施方案以及审计报告的三级审核及会商审核机制,进一步把控工作质量。另外,要做好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商,建立审计情况参与研判机制和审计重点内容联系清单机制,做到审计信息共享、重要事项共商。
四是注重问责追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要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建设,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考核中的作用;要积极探索审计结果问责评议工作,与依法依规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相应挂钩,进一步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成效。
五是注重总结提高,深化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将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评价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按《常州市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此外,要注重总结提高,推动成果转化。建立优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优秀审计主审表彰机制,为全面推动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朱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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