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至7月,常州市审计局对市管经营性国有资本收益、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不足,为规范加强收益管理提出五大建议得到市委书记批示肯定。
一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建议市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在执行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预算法》要求,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制度建立中要根据常州市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国有资本所在企业的功能特点,确定适当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应收尽收,明确国有资本收益支出范围,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出。
二是加强市直事业单位投资举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建议出台《市直事业单位投资举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将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形成的国有资本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范围,核定收益企业上缴比例、规范企业开支标准。另外还要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推行事企分开,相关企业要认真清理,事业人员不得再兼任企业经营活动并获取报酬。
三是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评体系及负责人薪酬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修订完善各类企业经营业绩与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挂钩的具体办法。在此基础上,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四是优化国有资本股权结构提升收益能力。根据审计调查,近年来国有资本参股股权取得了较好的收益,要鼓励相关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创新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融合经营的模式与途径,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增加活力。对于一般竞争类企业,探索通过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或转让减持国有股权的方式,进行产权多元化,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
五是建议常州市国资委提请市政府尽快统筹各职能部门,研究划转共管企业的管理模式,尽快结束共管体制,确定管理责任。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内审力量、内审机构工作的指导和运用。
市委书记阎立在信息原件上批示肯定审计提出的相关建议,要求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尽快拿出措施,完善国有资本收益征缴办法。常州市财政局及时吸纳审计建议,根据审计建议起草了《常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拟于近日正式出台。(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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