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为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加强审计对象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常州市审计局对市局10个业务处室专管员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大检查。
常州市审计局于2013年制定出台了《审计专管员制度》,并于2014年进行修订完善,该制度旨在加强10个业务处室对66个全市主要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含7个辖市区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各国有企业)工作对接,通过实施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及咨询服务等举措,优化审计服务和行政指导水平,促进审计对象改善内部控制和管理。
此次大检查重点查各业务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和业务管理范围对具体专管对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按照专管对象和审计工作相关事项实施日常监管服务、定期检查及业务指导情况。二是建立专管对象档案资料库,及时更新存储相关信息资料情况。三是不定期现场调查、走访专管对象情况。四是为其他业务处室提供专管对象相关信息,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检查组专门制定了《专管员制度执行自查表》及《专管员制度执行检查表》,将通过检查进一步总结制度实施2年多来,各业务处室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取得的成效,梳理对专管对象进行日常管理、提供服务和业务指导等方面取得的先进经验做法,发现执行过程存在的薄弱环节,揭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促进专管员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对象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审计监管与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梳理分析被审计单位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为明年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提供依据。(郭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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