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这是一项必须要面对的艰巨任务。对于政府投资审计,如何实现全覆盖,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 审计项目分类管理
实现审计全覆盖,必须全面摸清和梳理归类审计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首先,全面摸清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建设单位、概算投资、建设计划、资金来源等情况,建立投资审计项目库。其次,将建设项目进行不同分类,按照建设投资规模分为大型、一般、小型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重要性程度分特别重要、重要和一般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单位以往接受审计的频率分经常性接受审计、比较少接受审计和从未接受审计的单位,按照建设单位建设管理的规范性程度分管理较为规范、管理相对混乱、管理问题很多等单位。第三,建立建设项目数据库,收集与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相关的基本信息,没有进行跟踪审计的项目,可以要求各建设单位定期上报工程建设方面的动态信息如:工程招投标情况、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工程进度情况等,不断扩充建设项目数据资料。
2.合理采用审计模式
合理选用审计模式,可以让有限的审计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一般项目,我们可以采取定点审计或定期跟踪审计的方式,可以节约审计资源;对于建设单位接受审计的频率比较多、工程建设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可以竣工决算审计或行政指导;对于重要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项目,可以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因为牵涉审计的力量比较多,应当慎用。在对某大型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之后,承接其它项目审计的能力大大下降。对于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程建设领域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等,可以采取审计调查的方式。
3.科学利用外部审计力量
整合和利用下级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力量,对于解决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与困难,显得相当必要。首先,对大型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可以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聘用社会审计组织和其他部门专业资源参与审计。其次,对建设单位内审机构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审计项目,可以由建设单位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在内审机构的组织管理下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可以以行政指导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内审人员进行现场或电话指导。第三,建立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审计质量的抽审制度,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从事项目的审计工作,确定适当比例进行抽审,确保委托审计的质量。 (让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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