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推进轨道建设等重大税源入库级次认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5-12-10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12月1日,常州市财政局与地方税务局举行了专题协调会,针对常州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的部分市属企业的税收入库级次混库问题,重新进行了税收鉴定,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入库级次,保证了该市市本级财政与各辖区财力结算的合规性。
    常州市审计局在今年的税收征管情况审计中,充分利用税务联网审计平台,通过大量的数据比对分析,重点关注市属企业入库级次,查找是否有无将市级收入范围的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收收入混入区级金库,截留上级收入的现象。
    审计发现,该市地税部门在税收分级入库时将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4家等企业应纳入市级金库的税款合计1486万元缴入了区乡级金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关于明确常州市区税收征收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此外审计还发现市政府直接授权的各类投融资集团公司所属二级企业(全资子公司)有19户企业税收收入未缴入市级金库,审计要求该市地税部门应与市财政局进一步明确“主体企业”的范围,重新鉴定部分政府直接投资企业及二级企业的税收入库级次。该市税务部门非常重视审计建议,专门召开了内部会议商讨解决办法,最终联合该市财政部门共同对重大税源入库级次认定工作进行了梳理整改。(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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