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新农合”政策惠泽群众1.8亿元 |
发布日期:2016-05-24 来源:金坛审计局 |
4月,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审计表明该区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群众受益不断增加,2015年度政策惠泽群众1.8亿元。 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为了增强基金保障能力,该区逐年提高筹资标准。2008年至2015年,人均筹资标准由120元提高到550元,2015年新农合保险基金预算达到19688.63万元。 惠民政策不断调整。2015年,该区提高了政策范围内住院分段补偿比,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最低补偿比调整为60%,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最低补偿比调整为42%,区外定点医疗机构最低补偿比调整为32%。提高了门诊补偿比例,由原先30%提高到32%,并实行全区总额统筹。对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躁狂或抑郁发作))费用做了调整,住院60天以内含60天的按158元/日计算;住院60天以上按128元/日计算,居民医疗保险按以上床日付费标准的70%补偿。新增加了部分保外项目,新增加了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参保患者全年补偿封顶提高到15万。 报销金额大幅增长。因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报销金额大幅增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惠民利民政策切实落到了实处。2008年至2015年,门诊报销医药费由807.59万元增长至2134.34万元,住院报销医药费由3830万元。增长至14649.29万元。(欧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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