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审计局出台《2016年度全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16-07-25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7月19日,根据省审计厅、市政府年度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常州市审计局出台了《2016年度全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该要点根据省审计厅、市政府的要求,全面部署了2016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深入落实普法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要点要求全市审计机关必须加强党对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必须在党组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要落实普法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在各年度1月15日前向上级审计机关、同级政府报告上年度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全市审计机关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要着眼于审计全覆盖,严格履行职责,要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不得超越法定职责承接与审计无法事项。要推动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报告机制、督查机制和问责机制。
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要点指出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要强化对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要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省审计厅关于现场管理的有关要求。
营造良好审计法治环境。全市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重要性,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系统地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要明确学法用法主要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学好用好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党规党纪、保密廉政、审计业务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法律法规。(钱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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