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区:五大举措精准发力审计整改工作 |
发布日期:2016-08-24 来源:常州新北区审计局 |
近日,常州新北区政府根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部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等文件精神,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从五个方面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目标考核机制。首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审计整改工作全面纳入区委、区政府考核体系。
二是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党政办、财政局、审计局五个部门共同组成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全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共同开展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合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改变以往审计整改工作基本由审计部门一揽到底的做法,将审计整改从程序上分为被审计单位自行整改、审计督查、联合监督查、专项督查四个阶段。实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对经审计督查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由区党政办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对经联合督查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四是加强审计整改督查结果运用。区纪委(监察局)根据督查结果,对弄虚作假、拒绝或无故拖延整改、整改措施不力未达预期效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区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职的重要依据;区财政局着重研究制定财政财务方面长效管理制度,解决各单位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区审计局重点研究审计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效果,逐步建立审计整改标准评价体系。
五、健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应当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报告,并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审计整改结果可以向区有关部门进行通报;经联席会议研究并报经区政府批准,审计整改情况还可以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整改,提高审计整改效果。(杨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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