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突出“六个关注”开展民政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发布日期:2017-06-14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近期,根据常州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常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开展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针对民政局下属单位多、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因地制宜编写审计实施方案,重点关注六项内容,强化现场审计工作。 一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查阅民政局制订的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内部管理制度,检查其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措施是否准确到位,是否存在违反经济政策法规的问题,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审阅民政局有关议事规则、会议纪要、合同协议、财务账册等文件资料,查明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形成过程和执行情况,核实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是否科学民主、程序是否合规,决策内容是否合法以及决策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有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三是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民政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预算编制、审核报批、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检查预决算编制是否规范,有无未经批准违规调整预算,超范围、超标准违规收费,坐支、截留非税收入,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公务支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和实物等问题,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关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财务和业务资料为基础,审查民政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检查有无截留滞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民政专项资金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五是关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审查基建工程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截留、转移、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问题;检查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立项报批、招投标等法定程序情况,有无未批先建、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问题;审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情况,是否办理竣工验收,有无未执行消防、抗震、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 六是关注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情况。通过民主测评、座谈和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事项的审计,核实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出国出境公务活动的审批和经费支出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客观公正评价民政局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被审计对象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执行廉洁规定情况。(王晴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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