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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审计促行政事业性单位依法补税124万元
发布日期:2017-11-03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10月下旬,常州市审计局收到该市地税部门的审计情况整改报告,表明审计发现的16家行政事业性单位未及时申报纳税的情况已经全部得到整改,共补缴入库税款金合计124.54万元。审计进一步促进税务主管部门提升对行政事业单位涉税事项的征管水平,同时也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使其能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该市审计局在上半年开展的地税征管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了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涉税事项的申报纳税情况,通过从财政部门获取市本级各单位的非税收入上缴情况与税务部门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涉税事项未及时申报纳税的线索。经审计人员核查,发现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征税、公平税负的原则理解不充分,纳税意识淡薄。此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税收知识比较匮乏,认为其经营收入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不必纳税也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涉税问题。对财政拨款以外的应税收入多年未申报纳税,这也暴露了税收征管部门一直没能对这部分税源进行有效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常州市地税局非常重视,提出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的纳税情况进行核查,扩大检查覆盖面,延伸核实相关单位未及时申报纳税的情况。二是加强税法宣传,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宣传有关税收政策的力度,使其领导和财会人员扭转纳税观念,增强纳税意识。三是提供专业纳税辅导,让财会人员能够熟悉正确掌握好各税种的征税范围、对象、程序等有关规定,做到自觉依法纳税。(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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