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审计“三注重三要求”通报2017年度审计项目审理结果 |
发布日期:2018-01-31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1月25日,常州市审计局发文通报了2017年度审计项目审理结果。该局严格贯彻省审计厅要求,大力推进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积极提升业务质量。对2017年实施的43个审计项目的审理结果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汇总问题类别和明细,将审理中常见问题归纳为常见遗漏资料、文书存在的问题及案卷质量问题3大类合计23项,并对审理结果进行了通报,帮助审计人员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纠正整改。 审理结果表明,该局去年实施的43个审计项目均能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均在报告中反映;审计的主要事实清楚、相关证据适当、充分;引用的法律法规适当、评价定性及处理处罚意见恰当;审计程序基本符合规定;大部分审计项目能按照现场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了“问题类”和“情况类”2类取证单;并编写了“审计发现问题清单”等5张清单。整体上,该市审计局全体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江苏省现场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规范化水平提升明显。 但审理也发现仍然存在需要完善的一些方面,个别问题还屡查屡犯、屡次未改。主要包括:一是个别审计文书出现数据错误的情况。报告中数据与证据材料数据不一致,审计人员的责任感有待进一步增强,认真细致程度尚需提升。二是程序不规范现象仍存在。如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时间早于项目进点时间,业务部门复核意见在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之前等。三是审计记录欠规范。如重要事项管理记录未对聘用外部人员事项进行记载;底稿中“审计过程”叙述过于简单,不符合准则要求;四是个别审计项目未严格按照《现场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缺少周会议记录或周会议记录流于形式。 该局专门召开了局办公会议,研究讨论2017年度审计项目审理结果,并将提升审计项目业务质量作为2018年的重要目标任务,坚持“三注重三要求”:一是注重对审理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项目主审迅速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审理通报中提出的改正意见,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举措纠正问题,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二是注重对重大事项责任的追究,要求处室负责人严格把关监督项目实施。该局办公会强调,要从源头控制业务质量各业务处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监督责任,一旦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追究组长或处室负责人的责任。三是注重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要求全市审计人员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敦促审计人员要高度重视审计项目质量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审计体制机制改革带来的新要求,更加警醒所面临的风险和责任,以促进审计发展为己任,以强化风险意识为准绳,严把质量关,不断提高审计业务质量水平。(郭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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