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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4-26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网站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安全运营,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继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的若干意见》后,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充分体现了江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决心和信心。

《实施意见》明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新时代江苏的新方位新坐标,在五个方面实施精准审计。一是在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上实施精准审计。持续跟踪检查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实体经济领域转型升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上实施精准审计。主要审计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兼并重组、发展潜力、风险管控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等情况。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实施精准审计。重点关注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职情况,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经营管理等决策的制定、执行及绩效情况。四是在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上实施精准审计。重点审计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合资合作等国际化经营有关决策机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境外国有资产财务管理、风险管控和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运营效益、风险管控和保值增值等情况。五是在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上实施精准审计。重点审计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董事会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对所属单位监管情况。

《实施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对象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积极探索“跟踪审”“定期审”“轮流审”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的审计全覆盖模式;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提升任中审计比例;加快实现全省数据统一集中管理和应用,不断增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数据、资料的境内报送和归集制度,将境外国有资产安全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内部审计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要求,加强对二级以下单位、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和企业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省审计厅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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