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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中有杆秤 绩效审计把它量
发布日期:2018-05-31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发展民生事业的重要内容。2014年,常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设立生态补偿资金,对全市水稻田和市级生态公益林实行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及市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培育等。近日,常州市审计局为客观评价农业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三年来的绩效,了解其发挥的社会效果及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可,采取随机抽样不记名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生态补偿问卷调查的对象为受偿的行政村村民及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调查范围是溧阳市、金坛区、新北区等6个辖市、区。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全部收回。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群众对农业生态专项资金工作开展总体满意度为82.9%。

此次满意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7个方面,一是对农业生态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情况。二是获得农业生态补偿情况。三是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情况。四是农业生态补偿资金的用途。五是农业生态补偿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六是农业生态补偿确定的受补对象公平性、公正性。七是农业生态补偿工作满意度。此外,针对每一方面的问题分别设置了有针对性的选项。

审计人员对调查问卷进行了汇总分析,调查结果表明:群众对农业生态工作整体满意度为82.9%。被调查的120名群众对农业生态补偿相关情况有一定了解,知道农业生态补偿政策的群众占比为68.7%。大部分被调查群众认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较大、效果明显。农民获得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水稻田优良种子、改善水稻田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业灌溉设备等。此外,有52.2%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乡(镇)村应加强对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生态效益补偿的资金标准,让更多的务农人员获得实惠,进一步推动农业生态建设。

审计人员表示,此次问卷调查是农业生态补偿绩效的重要资料,结合目前开展实施的“常州市2017年度农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根据发现的资金拨付、支出使用及工作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农业部门提出了加大农业生态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实际适当提高补偿资金标准及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生态效益,促进农业生态补偿政策惠及更广大群众。(温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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