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表明:常州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
发布日期:2018-06-08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为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保障住房分配公平公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和效益,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今年一季度,常州市审计局组成4个审计组,对常州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常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消费和带动就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城市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保障人群规模不断扩大 常州市房管、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加强任务目标责任制管理、创新棚改融资方式、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等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各地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配售等方式,有效满足不同层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2017年有1772户保障对象有序退出,城镇住房保障“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年底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149812户,比2016年底提高6.16%。2017年改造农村危房67户,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安居工程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改善了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推动了精准脱贫攻坚战顺利实施 2017年,常州市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全市新增棚户区拆迁面积163.1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新开工9039套、竣工5296套,通过提供实物住房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棚户区居民11005户,为棚户区居民提供政府收购或组织购买的存量商品房803套,大量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居住条件大幅改善。全市通过建设、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新增公共租赁住房房源3471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94户,为无房家庭提供可享受有限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全市67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住上了安全房,户均享受1.25万元的财政补助,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实施。城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住房负担切实减轻、享受基本住房保障的基础上,获得更好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不断健全。 (三)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力,促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2017年,全市城镇安居工程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02.93%、120.66%,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积达69.57万平方米,引导城市中心人口向城市外围转移,促进新老城区协调发展,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力。城镇保障性住房2017年新增保障住房困难家庭9793户,推进了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全覆盖。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221125.02万元,加快完善安居工程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明显提升,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安居工程建设拉动投资消费和带动就业,对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级财政(含中央财政)加大对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达223265.5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支出83.67万元;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和社会融资支持力度,为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提供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2409023万元,为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3个市县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完成货币化安置10723户,满足了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促进了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维护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城镇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完成额达到854344.91万元。此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还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为拉动消费、带动就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王晴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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