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首次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 |
发布日期:2019-04-22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常州市审计局在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中首次明确,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地方(省级开发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中,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审计评价的直接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中,对安全责任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关注地方安监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及监管执法情况。重点审查地方安监部门是否按照计划周期性对辖区内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安全监察大队是否依法对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督查,是否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查处。 二是要关注安全生产资金的设立和使用情况。重点审查地方是否按规定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及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用途进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合法合规使用,切实发挥效益。同时,适当关注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经费提取的各项政策的情况,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在税前提足安全生产的各种费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是要关注辖区内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审计要以辖区内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审计为切入点,将有关部门和相关生产单位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效果等列入审计关注的要点,统计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进而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处置到位,是否依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等。(韩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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