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审计:巧用四法贯彻“两统筹”推进全覆盖 |
发布日期:2019-07-17 来源: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积极贯彻审计署关于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的要求,通过四项统筹巧用“优选法”、“统筹法”,加强科学管理,极力提高审计效率,推进审计全覆盖。 做好“上下统筹”。主动与省厅、市局做好衔接,报批审计项目计划,避免同一部门、单位重复接受审计。制定项目计划时预留人力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一条鞭”审计项目。我局在省厅组织的乡村振兴审计、省级商务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审计中同步开展农工办、商务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 做好“项目统筹”。全面推行“1+N”审计模式,对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经济责任、专项调查等审计统筹开展,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积极推进“同步审计”,对涉及同一部门、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同时审计,实行一次进点、一次征求意见。与纪委监委、巡察办加强审巡联动,同步推进单位巡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实现成果共享。对相同时间段开展的审计项目统一时间进点及民主测评。实现对中央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民生资金使用情况、重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情况、离任及乡镇任期满3年、部门任期满5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全覆盖。对同一类项目发现问题进行再分析再综合、成果再运用,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建设性建议。 做好“人员统筹”。首先是加强内部人员统筹使用。打破科室界限,打破工程、财务不同专业界限,打破科长、科员层级界限,以项目为中心,合理选配人员。广泛使用“人员套用法”,即现场审计结束后,除留主审完成报告、档案等工作外,其余人员立即组成新审计组投入下一个项目。培养大数据分析人才,选派人员参加常州市审计局数据分析团队,提高大数据审计能力。其次是统筹外部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促进地方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工作规范和审计实务操作标准,全面开展工程结算和财政财务审计。在财政财务、专项调查审计中,聘用社会审计人员提高审计效率。 做好“综合统筹”。将学习培训、党建工作、文明创建、结对帮扶、法治综治、妇联工会等工作统筹起来开展,千方百计将集中的形式分散开来,将零散的时间集中起来,确保综合事务与审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在年初、年中、年末审计工作相对轻松的时间段,策划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和相关活动。成立临时党小组,开展党务工作,加强学习讨论,探索与被审单位、其他审计机关党支部联合共建。利用微信朋友圈、视频会议等新媒体开展学习、布置工作等等。(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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