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意见:常州财政“五举齐下”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
发布日期:2019-08-09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常州市审计局在今年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关注了预算执行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通过对财政预算指标系统全流程的数据分析,发现在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提出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审计建议。常州市财政局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认真梳理相关财经法规,落实各部门整改职责,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举并下”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一是加大统筹力度,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优先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相关支出,政府性基金已安排支出的项目,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安排,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加大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逐步打破专项收入专款专用制度,按规定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将单位基本户清理后结余、暂存款清理后形成结余等各类资金作为来源编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将预算安排与支出进度有效挂钩。 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避免形成新增存量。一方面,创新手段督促预算单位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各预算单位管理的政府专项在当年4月30日前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区,并将落实情况向市人大报告。另一方面,加快专项转移支付拨付。要求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在人大会批准预算后的60日内下达,年度预算执行中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收到后30日内分解下达。加快政府专项支出进度,各政府专项资金应在当年6月30日前分配下达,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的,按规定程序收回总预算调整用于急需项目。对据实结算的专项转移支付,采取“先预下,后结算”的方式加快分配进程。 三是严格执行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制度,减少存量资金沉淀。结转超过两年的财政及部门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收回的结余资金由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补充各类社保基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创新创业等重大民生和发展项目。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存量资金清理长效机制。每年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对预算结余、部门结余、财政专户资金结余分类清理,摸清底数,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加强预算单位暂存款管理,防止预算单位年底突击支出。建立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约束机制。对各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定期通报,上半年按季通报,下半年按月通报,对年终支出进度偏低的部门进行约谈。 五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政专户管理。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以及省政府、省财政厅规定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禁止转入财政专户。坚决杜绝违规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库款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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