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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建“五项机制”保 “以审代训” 长效化
发布日期:2020-05-19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以审代训的方式,组织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工作。经常州市审计局研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对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工作长期规范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闭环管理,为此研究建立了五项工作机制。近期,该局安排内部审计人员28人次,加入到12个年度计划审计项目组,跟岗实操“以审代训”,预计参审时间达430个工作日。

一是建立需求与审计项目匹配工作机制。就是在国家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后,建立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提升需求与审计项目性质和力量匹配协调机制,按照确保代训效果与项目实施同频共振的原则,挑选有利于提升内部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国家审计项目,供内部审计人员自愿选择,2020年该局推出16个国家审计项目供内部审计人员挑选报名并得到了积极响应。

二是建立人员合理配置工作机制。即为自愿选择留有空间、合理配置征求本人意见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申报阶段,该局下发通知明确,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可不同计划实施时间阶段,选择的1-2项国家审计项目和代训时间为10天、15天、30天、30天以上4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搭配选择;如遇报名扎堆,该局征求本人意见进行调整,合理安排。这一举措吸引了更多内部审计人员积极申请以审代训。

三是建立以学为主工作机制。为确保代训效果,该局将内部审计人员进入审计现场时间交由审计组确定后,再按照一人一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所在单位,告知其起止日期;同时要求审计组组长要明确“带教老师”,克服“打短工”思想,确保“以审代训”取得实效。

四是建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针对国家审计项目的特殊性和以审代训内部审计人员的多样性,该局为参加以审代训人员制定了保密和廉政承诺书,明确了四项保密和三项廉政承诺要求,为防范审计风险筑起了一道屏障。

五是建立信息反馈工作机制。就是对“训”与“学”建立信息反馈的工作机制。该局认为,要实现对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常态化发展,必须让教者欢迎、学者满意和送学单位支持。为此该局分别为审计组和内部审计人员制作了“内部审计人员参加“以审代训”工作情况鉴定意见书”和“以审代训内部审计人员参审工作情况问卷表”,并以此为参考,向派出单位反馈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期间的工作情况。(王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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