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软件资产管理的在审计实务中的问题探讨 |
发布日期:2020-08-21 来源:溧阳市审计局 |
近日,笔者在审计中发现,某单位用于软件购置及维护方面的预算金额较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在该单位的资产台账上却没有发现相关软件资产的增加。经了解,相关人员对软件资产的管理,特别是软件作为无形资产的计量确认上,存在以下困惑: 一问:所有软件都应当确认无形资产吗? 答: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因此,如果该软件不会导致相关硬件的无法运行,且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应当作为软件资产,单独纳入资产管理。 二问:统一配发的软件需要计入无形资产吗? 答:政府机关取得上级或同级部门基于特定工作需要统一配发,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软件,应当视同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建立软件资产卡片,加强对软件载体如光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维护,确保相关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问:对以前年度的软件升级改造费如何计量? 答:该项支出属于软件资产的后续支出,是为增加软件使用效能所发生的,其中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当资本化计入成本,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对于使用年限有限的软件资产,因发生升级改造而增加软件资产成本的,应当重新估计该软件的使用年限,并按照重新确定的成本以及摊销年限对其进行摊销。 为此笔者建议,软件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在确认上做到准确、完整、及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采购、使用、核销等其他环节的管理,研究制定软件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推进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溧阳市审计局 王雅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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