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审计助推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
发布日期:2021-05-02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近日,常州市医保局、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眼部、康复、中医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调整了中医、康复、眼科等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医保部门制度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正式步入常态化轨道。 2020年,常州市审计局对该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调查发现,随着医院业务量增长,药品消耗逐年增多,药品价差同步大幅增长,而用于弥补价差的医疗服务项目的调价幅度未能同步增长,医院调价补偿比例不升反降,既影响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转,又一定程度上制约医院重点学科的发展与技术推广,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此,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试点城市优势,在事权范围内,按“小步快跑”原则,先行解决医疗服务价格与市场成本严重背离等共识度高的项目,研究制定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办法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常州市医保局、卫健委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经严密论证,出台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先期调整了中医、康复、眼科等435项医疗服务价格。本次调整方案按照“腾空间、调结构、控总量、保衔接”的基本原则,一是合理安排调价规模,控制调价总量,结构性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是合理确定调价项目,优先选择了价格成本矛盾突出的眼科、脑外科部分项目和国家、省医改扶持的中医、康复项目进行调整。三是合理制定调价幅度,逐步优化项目比价关系。同时,对中医、康复试行了副主任、主任医师上浮政策,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朱怡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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