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对13个违法占用林地对象作出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2021-06-02 来源: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
近日,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对该区13个违法占用林地对象作出行政处罚,共处以罚款11.83万元,并限期恢复林地原状、补种毁坏的林木3448棵,有效规范了林地资源管理。 去年,常州市审计局在金坛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将该区近几年的卫片图和林业系统一张图进行了叠加比对,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存在占用林地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涉及林地面积约79.8亩。审计及时将问题图斑移交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该局进一步核查并依法处理。 根据审计移交线索,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自然资源执法大队、林业科、城乡测绘部门对问题图斑所在位置开展全面排查。通过现场勘查和测量,最终查证崔某、路某等13个对象存在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该局依法对这13个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并限期补种毁坏的林木、恢复林地原状。同时,对排查发现的其他历史遗留配套设施未履行手续占用的林地,纳入2021年林地征占用申请计划,进一步完善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张慧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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