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审计“三强三优” 助力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近两年,常州市审计局在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中,紧扣“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目标,持续关注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情况,有力推动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一是强化研究,优化方案。审计组注重前置研究工作,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贯彻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改革理念,在审计方案中有所侧重的确定审计内容与重点,明确具体审计事项及步骤与方法,围绕预算决策、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的全环节,及一般公共预算、其他政府预算及其他各类资金的全口径,分步骤实现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情况的全面审计。注重对审计问题的综合分析研判,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围绕绩效目标,关注其设定、审核、批复、调整及公开情况等。 二是强化实施,优化操作。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审计质量,加强审计过程控制。在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大项目下,设“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小专题,定期召开审计组讨论会议,探讨疑难问题,开拓审计思路,集体审核相关审计底稿,保证审计实施清晰、审计取证充分,严控审计执行进度,确保审计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强化分析,优化建议。在揭示问题的基础上,强化对问题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审计建议,真正起到解决问题、促进改革的目标。针对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标准不明确的问题,提出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针对预算绩效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要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针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较窄、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问题,提出要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大重点政策和项目评价力度;针对部分部门未提交季度末绩效运行信息的问题,提出要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两年来,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常州市委、市政府及常州市财政局已先后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操作规程的通知》及《常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共近十项制度文件,极大促进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甘青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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