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审计整改:常州出台《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1-12-23 来源:常州市审计局 |
近日,常州市财政局印发《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源头上为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今年上半年,常州市审计局在对该市财政局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过程中,将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列为“同级审”的重要事项,特别关注财政资金银行存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执行等情况。通过现场函证方式对本级财政在12家银行17个网点34个财政专户资金账户进行外部确认,重点关注了财政性存款中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的规模以及存放方式、流程合规性,并对部分部门预算单位的实有资金存款账户进行了延伸抽查。审计发现市级单位部分银行账户管理规范性和安全性欠缺,部分单位资金存款账户存在监管不严、增值保值不到位等情况。 常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经研究论证,出台上述《办法》。《办法》遵循从严从紧、规范安全、动态监控的原则,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着手进行了全流程规范。《办法》明确,市级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具体由常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和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并按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申请核准。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市级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办法》还要求,财政部门应建立市级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控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资金活动情况。(刘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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