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 |
发布日期:2022-08-08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 |
为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近日,天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州市天宁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常州市天宁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 办法明确,范围内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对象和承担督促协助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应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专项)调查报告、审计决定书等结论性文书以及审计移送处理书指出的问题,进行纠正、查处、追责问责、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 办法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财政、金融等主管或职能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在督促审计整改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延伸审计整改链条,推动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有效发挥监督整改合力。区政府领导成员负责分管部门、行业及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审计整改各项措施的落实。 办法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统一性。省、市相继出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此次出台的《整改办法》《整改销号办法》与省、市整改办法保持统一,确保省、市重大决策在区级得到落地落实;二是突出规范性。《整改办法》《整改销号办法》规范了审计整改实施方案、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清单的格式、内容等,以“查出问题”、“整改责任”、“整改销号”三张清单的形式呈现,可操作性强;三是突出严肃性。《整改办法》明确审计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的标准,并界定责任追究,突出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天宁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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