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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发文要求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11-08-10

2010年度常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好评,认为审计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很好地体现了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原则,反映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普遍性问题,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同级审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和整改力度,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实处。

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常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整改意见》,提出四点意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纠正。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明确审计整改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各部门要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执行审计决定,并向审计机关反馈执行情况。审计整改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整改的责任和期限。各部门、单位于10月底前,向市政府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市审计部门;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有关主管部门要从制度层面认真研究,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落实从源头上解决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本措施;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追究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对不按时执行审计决定、不落实整改措施和不按时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主办单位: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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