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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设立“专管员”把好“审计关”
发布日期:2013-03-04
      在2月20日召开的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常州市审计局审计专管员制度(试行)》正式亮相,与各部委办局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见了面,吸引了与会人员的目光。
      随着中央和省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出台,今年常州市审计机关加大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力度,市局将审计26个单位,30名领导。面对越来越繁重的审计任务,加强对审计对象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是关键,审计专管员制度由此应运而生。通过设立审计专管员,对分管审计对象和审计工作相关事项实施日常监管和服务,不仅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同时也将促进审计对象改善内部控制和管理。
      实现常态化监督。目前的审计监督都是依托审计项目的实施来实现的,项目一旦完成,监督也随之弱化。审计专管员制度则移植了政府投资跟踪审计理念,对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到户、责任到人,实行日常的、实时的、动态的监督。包括全面了解审计对象及所属单位的组织架构、行业法规、工作开展和内部控制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重大经济决策等信息。通过专管员这座桥梁,便于审计组迅速、全面了解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及效果。一旦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审计专管员可以及时向所在业务部门和审计机关负责人报告,尽早处理,降低风险。
      实现精细化管理。监督与管理密不可分,加强审计对象的管理,是提高审计效率、提升监督效力的重要推手。因此,审计专管员的管理职能同样重要。该制度通过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定员定点联系、管理办法,确保每一位专管员与联系对象无缝对接。同时,审计专管员为相应的部门和单位建立资料库,定期将日常监管取得的有关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及时更新、维护电子信息资料,并提交所在处室负责人和审计机关业务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实现贴近式服务。优化审计服务,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实行审计专管员制度的目标之一。该制度规定,审计专管员现场调查、走访审计管理对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要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为审计对象提供审计业务指导、培训和财经法规咨询服务。有了明确的联系人,有了详实的制度规定,审计服务不流于形式,也简化了流程,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审计服务职能的加强,将促使被审计单位不断自我完善,早打“预防针”,推动审计监督关口的前移。
 

主办单位: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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