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委书记提出“四即审”原则 |
发布日期:2013-02-27 |
2月3日,溧阳市委书记盛建良在溧阳市审计局关于2012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汇报上作出详细批示,所提出的“四即审”原则,为该市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 批示要求“审计工作要提高时效性和工作效率,今后要坚持主要领导离任即审,主要领导到龄即审,主要领导三年即审,发现问题随时审计。”盛建良还要求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参与对其绩效的评估。 近年来,溧阳市审计局不断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审计成效不断放大——一是整合,即整合审计力量,打破科室界限,全局一盘棋,组成审计组,解决了审计力量不足问题,也培养锻炼了新手,促其成长;二是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与部门预算执行、与专项资金绩效、与计算机运用审计等有机结合,节约人力提升效率,也为客观综合评价干部履职情况提供了便利;三是查核,在审深审透方面有所突破,查出违规金额4827.27万元,收缴689.26万元,在案件查处方面有所突破,其中天目湖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镇财政出纳吴亚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1000余万元案件移送检察院,审计威慑作用充分发挥。1月31日,溧阳市审计局在常州市审计机关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上专题汇报了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处案件的经验。 在溧阳市审计局向市委提交的报告中,还提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健全组织和工作机制;继续加大监督整改力度,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推动部门和单位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镇区财政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建议比较翔实,可操作性强,受到市委的高度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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