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工程建设中费用减免问题亟待重视 |
发布日期:2012-05-03 |
近期,笔者在对某市校安工程建设审计中发现,一些地方的物价和财政部门发文要求,对校安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相关建设规费予以减免优惠,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减收或免收。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该项政策未能完全得到执行。 在工程建设减免中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照规定免收。在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主要有白蚁防治费(建设部门)、危房鉴定费(建设部门)未得到减免;人防建设费减免了拆除面积部分费用,新增面积只实行减半收取。二是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未按照规定减收。主要涉及到电力部门收取的供电企业经营劳务未减半收取。三是减免手续繁琐。在校安工程建设手续办理中,有关部门的行政服务窗口不了解校安工程减免的相关政策,减免流程不统一,办理手续繁琐,经常需要经办人员直接去找单位领导才能解决。四是职能部门要求提高引起其他费用增加。按照修订过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及斜撑构件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带‘E’钢筋……”,但是在校安工程中,某工程质监部门却一刀切地要求全部钢筋采用带“E”钢筋,按照信息指导价,每吨将增加费用150元,对于有专门抗震设计的校安工程似无必要,也将大大增加工程造价。另外,质监部门还要求对加固工程中使用的结构胶必须要提供检验报告,该检验工作只有少数大城市可以进行,且收费昂贵,一次需5-10万元,此项目工程费用也将大大增加。 鉴此,笔者建议:为使校安工程能按计划时间表实施,校安办应与各建设工程审批部门积极衔接,该减免的减免到位,并开通审批程序办理“绿色通道”,加快前期手续办理速度,简化办理流程,尤其是减免手续的办理流程。同时,校安办应主动与工程质监部门衔接,了解规范修订后的正确操作方法,在保证符合规范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控制工程造价;对于一些工程材料的检测要求,可由校安办牵头,将遇到同样情况的校安工程汇总起来,同类工程材料、同样批次共同检验,以节约工程费用。 |
主办单位:常州市审计局
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2楼
电话:0519-85682658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