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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金库”的形成、危害及对策
发布日期:2010-08-09

 

 

    
  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也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近年来,中央虽三令五申,却依然未能阻止小金库的扩张和蔓延。关键因素在于,由于打着集体的幌子,小金库往往被看作是一般的违纪违规,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铲除“小金库”这块腐败赖以生存的土壤,扭转社会风气,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在“小金库”形式日趋多样化、手段日趋隐蔽化、方法日趋智能化的今天,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小金库”问题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小金库”问题的形成
  小金库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有,未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种资金。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以各种名义挪用、转移国家预算内、预算外收入;截留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高价倒卖、非法牟取价差收入;一些经济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侵占、截留罚没收入。不包括党委、团委、工会会费,稿费提成和职工互助金等项目。“小金库”范围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通过往来帐列收列支、转移资金、虚列支出或未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等。
      二、“小金库”问题的危害
      “小金库”的显著特征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公款沦为"私房钱"也就几乎成为了必然。不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往往也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某些单位请客送礼、乱发钱物、收送红包、公款行贿等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游离于监督之外的部门小金库。可以说,小金库正是很多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财政支柱”。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大,各单位可支配现金减少,一些单位从局部利益出发,巧立名目,不断翻新形式设立小金库,从而引发的矛盾,职务犯罪时有发生。
    (一)“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
      由于“小金库”资金深藏不露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使用起来方便,不受监督和制约,因此有些人便用它大搞不正之风,有的用它行贿,将公家的钱转换成联络感情、笼络人心、捞取“政治前途”的筹码;有的用它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游山玩水;有的将“小金库”资金花光分光,装进少数人腰包,据为己有,中饱私囊,使“小金库”成为损公肥私的“供应站”。
      (二)“小金库”的存在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有的“小金库”资金是截留了应上交的财政资金、税金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形成的,使国家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有的“小金库”资金是转移单位的各项收入或资金形成的,如预算外收入、资产变卖收入、企业销售收入以及上级拨款和其他资金等,这些资金被转移到“小金库”中为少数人谋利益,国家、集体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必然受到侵害。
      (三)“小金库”的存在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
       一些领导干部私设“小金库”并大肆挥霍资金,影响了干群关系,使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丧失信心。
      (四)“小金库”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目前,一些单位的“小金库”已经改变了过去那种存“私房小钱”的性质,有的“小金库”已达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游离于财政监督系统之外,不仅污染社会风气,而且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
       三、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的对策
  (一)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首先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大力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特别是那些行政收费项目,收费项目少了,截留、坐支的可能性自然减少。对于那些服务于市场经济、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也应从制度上规范审批和收费行为,增强收费行为的透明度。其次要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一是加强部门预算,收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支出按部门和支出项目进行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二是改革资金缴拨方式,规范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统发范围,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大力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彻底解决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三是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要进一步拓宽采购类别,凡是符合政府采购范围规定的支出项目(包括会议费)都要实施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应采购规模的比重,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四是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即“收”要实行票款分离,直收统管;“支”要统一开支,集中报销,从而将收支全部纳入正常循环渠道,消除“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五是加快会计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实现资金一个口进出,统一核算。同时改变会计人员的附属地位,强化会计职能、消除虚假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杜绝“小金库”产生的体制因素,使会计的监督和核算职能得到切实加强。
  (二)疏堵结合,增强财经法规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引导资金在正常的渠道内良性循环
  现行财经法规还有些不健全和不符合实际的地方,如招待费比例问题。因此应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尽量在不违背大原则的情况下,出台一些符合实际的政策,使资金良性循环。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不仅在日常的经济监督检查中,要对查出的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以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同时还要按照《会计法》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真正使“小金库”成为一个“禁区”,一道“高压线”。
  (四)加快经济发展,靠发展、靠改革解决“小金库”问题
  除利用“小金库”进行贪污行贿、中饱私囊等违法乱纪者需严肃处理外,应该说,一些“小金库”问题还是由于资金紧张造成的,其资金主要用于了招待和单位职工福利等方面。因此,归根到底还是得发展经济,在发展中、在改革中解决问题,经济发展上去了,各单位的办公经费和职工福利待遇得到了保证,也将有助于“小金库”等违纪问题的解决。
  (五)依靠群众监督,让“小金库”无处藏身
  “小金库”隐蔽性强,情况复杂,直接检查往往不易发现,最有效的办法是内部知情者举报。为此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对举报者实行重奖。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扩大突破口,拓宽覆盖面。“小金库”就会陷入人民的包围之中,不透明的信息得到透明,“小金库”也就容易被摧毁、遏制。
  (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使治理“小金库”工作经常化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细化措施,制定可行的制度。严格认真执行,切实维护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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