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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审计跟进 履行免疫职能
发布日期:2010-08-09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审计跟进是新时期审计部门的职责所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只有实施审计跟进,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为国家经济健康运行“免疫系统”的功能。
      一、审计跟进的意义
  审计跟进对于解决当前审计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在当前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审计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审计范围受到了一定限制。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只能进行审计调查,而不能进行审计。也就是说,目前仍然存在较多的“审计盲区”,使得部分财政资金失去了审计监督。该部分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无法掌握,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实质是拓展、延伸了审计范围,对财政资金实行无缝隙覆盖;另一方面,作为国家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工作不能止步于“揭露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促规范、促改革、促绩效”,并且要“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免疫”功能,而“免疫”功能的实现,主要靠审计跟进。
  二、 审计跟进的困难
  1、存在法律盲点。对于国有资本参与但不占控股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对于政府参与投资但不是主要投资方的建设项目;对于村干部经济责任情况等,《审计法》未给予明确界定,实施审计缺少法律依据(政府委托事项除外)。                  
  2、垂直部门的下属机构实施审计跟进较为困难。依据《审计法》的规定,中央垂直部门应由审计署组织实施审计,或委托下级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较难实现。作为中央垂直部门下辖的地方部门(如县级国税局等),审计署实施审计的可能性较小,而县级审计机关又无权审计,这就造成垂直部门在地方上长期脱离审计监督,形成了明显但又无法覆盖的“审计盲点”,审计跟进也就无从谈起,从而在社会上造成审计部门不能全面履责的假象。
  3、思想观念跟进不及时。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后,部分审计工作者不能正确解读,把“跟进”当成“跟风”,把“跟进”变成“盲进”。
  三、如何实施审计跟进
  一是审计观念要“跟进”。实施审计跟进,就要正确解读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就要准确把握审计跟进的实质和内涵。一方面,要正确解读“跟进”的涵义:“跟”,不仅要全面跟,更要跟重点,要做到“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不能为了全面而放弃重点,重点更需跟进。另一方面,要学会“跟进”,善于“跟进”。审计跟进要及时、要到位,但审计跟进不能越权,不能超范围。
  二是审计手段要“跟进”。审计工作进入新时期,传统的审计手段已不能使用新形势下的需要。随着电子财务系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实行计算机辅助审计是必然之路,我们必须以审计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大力推广金审工程,使每一位审计工作者都能熟练使用AO系统,从而提升审计手段。
  三是审计服务要“跟进”。审计机关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在监督中提供服务,在服务中严格监督,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宏观调控政策目标,监督好财政资金的运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是审计问责要“跟进”。在“审计风暴”不断带给民众惊喜之后,民众开始日益关注和期待“审计问责风暴”的到来。“审计风暴”过后,“审计问责”显得相对无力,其根源在于审计、司法、检察等部门各自的职能划分不同、各自的权限范围不同,而各部门之间又缺乏成熟的案件移送机制、沟通机制。要实施强有力的审计问责跟进,必须探索更为成熟的案件移送机制,必须强化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搭建一个成熟、高效、公开的问责平台。
  五是审计质量要“跟进”。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提升审计公信力、扩大审计影响力、增加审计凝聚力、提高审计执行力”的保证,是履行“免疫”职能的先决条件。审计质量要跟进,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审计署六号令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审计计划,精心部署审前调查,内查外调高效组织实施审计,依法依据准确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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