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内部审计在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机制保障研究
发布日期:2010-08-09
  【内容摘要】作为实施内部控制环境的基础环节,是中小企业开展内部控制不可缺少的重要保证。当前,中小企业内部审计未能真正履行应有职能的主要原因:内部审计缺位现象严重,地位上独立性不够, 职能上重监督,轻服务,性质和作用理解不准确。履行职能的主要措施:建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转变内部审计的职能,培养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才,积极参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内审自身有效性评估,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可靠的机制保障。
  【关键词】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  原因与措施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域经济的主要力量,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因此,完善和加强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保证其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具有与大型企业同等重要的意义。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是产出规模小、人员相对少、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资金实力比较薄弱。在企业管理方面相对粗放,有些管理者缺乏内部控制的观念,将内部控制视为空谈,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较差,从而使内部控制成为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薄弱点。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必要保障。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我国企业未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框架,也为企业构建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了基本理念。它强调了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政府监管规定的形式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这对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与评价,全面实现内审转型与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小企业要使整个内部控制系统得到良好的运行,就必须施以恰当的监督。通过监督活动,才能够评价和掌握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效果和质量。内部审计作为实施内部控制环境的基础环节,是内部控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一种特殊的形式体现在内部控制系统中。有效的内部审计必须具备完善、严密的内部审计制度,独立高效的内部审计机构和高素质、有责任心的内部审计人员,这三方面的有效结合才能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中小企业的内部审计在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与评价,全面实现内审转型与发展,履行实施内部控制环境基础环节等应有职能方面不尽如人意,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企业的内部审计应积极参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内审自身有效性评估,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可靠的机制保障。
   一、中小企业内部审计未能真正履行实施内部控制环境基础环节应有职能的主要原因。  
   1. 内部审计缺位现象严重。
  中小企业由于人员较少,机构设置简化,有些企业往往不单设内部审计机构,内审工作与财务工作在一个业务处室。有些中小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必须具备的业务素质不甚了了,不少内部审计人员是从财会部门转岗或由财会部门兼任或是从其他部门调来,有的未经过审计业务专门培训,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有些企业管理者对内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安置、照顾的部门,内审机构成为企业安置其他部门退线干部的一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组建起来的内审机构缺位现象严重,很难发挥内部审计应有作用。
      2.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
  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应从第三者的立场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它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独立的。而目前对内审部门是界定在“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告工作”。这说明我国内部审计只是服务于企业负责人。这就造成内部审计既不能监督企业负责人,也很难监督平行机构,因为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都是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其各项经营管理行为尤其是重大行为大多是在厂长经理的授权下进行的,是企业负责人意志的直接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由于无法在地位上实现超然独立,其工作范围大大受限,很难开展有效工作,切实履行实施内部控制环境基础环节等应有职能。
  3. 内部审计职能重监督,轻服务。
  内部审计机构是适应企业的内在需要设立的,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于它能为企业加强内部治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对内审在促进企业发展、实现风险防范的作用认识不足,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职责和功能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查错纠弊的层次上。有些内审人员受传统观念影响,往往忽视了防错防弊这一职能。在企业的各种正式文件规定中,强调“监督”的多,提倡“服务”的少,强调“事后监督”的多,提倡“事前、事中监督、服务”的少。这种过分强调事后监督的指导思想是阻碍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重要思想因素。
  4. 企业管理人员对内部审计的性质和作用理解不准确。
  有些企业管理人员经常将“内审监督”与“会计稽核”混淆不清,或者将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等同起来或相混淆,有的甚至将企业自主经营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立起来,存在“企业内部审计没什么实际意义”的看法。有些内部审计人员由于指导思想上存在误区,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将自己等同于厂长经理的行为工具,事事唯领导人马首是瞻,处处依厂长经理旨意行事,内部审计应该开展的工作没有认真开展,不属于内部审计的业务却在越俎代庖,未能发挥内部审计应有作用。有些内审人员则由于工作不好开展而心灰意冷或充当好人,使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
  二、中小企业内部审计履行实施内部控制环境基础环节应有职能的主要措施
  1.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自我修复功能。
  中小企业管理者应该明确:一个健康的企业,应有合理的分权与有效的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系作为制度保证,从制度上保证员工的个人利益的实现并通过授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加强监督。风险在企业内部具有感染性、传递性、不对称性等特征,即一个部门造成的风险或疏于风险管理所带来的后果往往不是由其直接承担(至少不是单独承担),因此,有些部门可能会出现过渡道德风险,如,采购部门为节约采购成本,忽视对材料规格、质量方面的检查,或者有意购买残次品。因此对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控制需要从全局考虑,各业务部门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内部审计部门由于其独立性使得它能够客观地、从全局的角度管理风险。中小企业应充分重视和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环境基础环节应有职能,对本企业及子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内控机制、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然后通过整改措施纠正各种差错、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起到防止、发现和纠正问题的作用,从而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自我完善和修复。我们认为,一个体制或制度,只有具备良好的自我修复能力,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极具变化的局面,这也是中小企业内部审计必然存在的根本内因。
  2.建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
  中小企业应当根据《基本规范》,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而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发挥内部监督的重要途径。在整个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企业,应在董事会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由其领导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内部审计部门来监督整个管理层。内部审计作为最有效的内部监督手段之一,已经在西方200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历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最终成型、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做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高于其他职能部门,审计部门应对董事会负责,在业务上接受监事会的指导,这种组织形式使内部审计机构在地位上实现超然独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中小企业应彻底改变由于人员少、兼职多而将内审机构与财务、纪检等部门合并设置的现象。
  3.切实转变内部审计的职能,从查错防弊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
  在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应适时调整思路,明确审计工作目标:以企业目标为出发点,以增加企业价值、提高企业运作效率为目的。通过审查和评价组织风险、控制和治理程序,确认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和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审计实践证明,只有找准工作目标,做出与时俱进的科学定位,内部审计才能走出一条创新与发展的道路。内部审计的职能要从查错防弊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重点应依据内部检查监督向内部分析和评价转变。随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内部审计的作用将更多的体现在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它将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做到及时发现企业管理中的疏漏,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和各项资产的完整安全。
  4.培养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才。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及业务培训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随着内部审计工作领域向管理经营方面的拓展,审计机构在人员的构成上也应是多元化的,不仅要懂财务,而且要配备精通企业各相关业务、有丰富管理经验和熟练掌握计算机审计技能的人员加入内部审计部门。同时加快业务更新与培训,以适应市场规则和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更好地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5.强化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内部控制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责。内部审计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通过对内部经济业务活动的内部审计,防微杜渐,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内部审计机构应结合内部控制监督的落实情况,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促进中小企业逐步完善内控机制。
  (1)加强对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中小企业由于人员少兼职现象普遍,对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执行不严格。内审部门应在争取领导重视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互相牵制、互相制约的内控制度,对关键岗位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牵制的工作机制。重要业务采用双签制,所有业务均要经过复核,禁止一个人处理业务的全过程。 内审部门要对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通过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手段建立监控防线,不仅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而且对于防范和化解企业的经营风险,将起到重要作用。
  (2)严格授权审批控制制度 。根据企业实际,制订严格的授权审批控制制度。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避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现象发生。
  (3)开展会计系统控制的再监督。内部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就是内部财务审计,是对企业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再监督,及时发现会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提出建议,促使会计工作达到内控的要求和目标。一是结合会计规范要求对本级及下属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日常跟踪审计,重点在于企业基础管理和规范方面,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降低外部检查的风险,为财务决算审计打下基础;二是主要围绕内部经营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处置等对企业的重要环节、重点资金、重要部门进行监督;三是结合企业内部预算管理的要求,参与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通过审计监督,在揭示与查处问题的同时,起到制约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经济活动的作用,从而真正做到源头上治理,理顺管理秩序,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4)完善财产保护控制制度。内审机构通过对照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财产记录、盘点资料、会计报表等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重点抽查,审查相关手续、记录是否完整,账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财产物资控制中可能出现的漏洞,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完善财产物资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促使企业不断规范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有效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核心作用。预算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通过关注以下几点来实现对预算的监督:一是预算的编制、考核必须与工作计划相结合,如果不与工作计划相结合,单纯从数量差异来分析,很容易得出费用节约的结论,只有与工作计划相结合,才能发现真正的费用超支;二是预算的编制和考核应具有可核查性,编制时,各部门的费用预算应有费用支出明细清单,生产部门的成本预算和采购现金预算必须附有产品生产备料清单、生产进度预测、产品采购清单和招标采购制度,以保证预算编制以及考核的真实性和可控性;三是预算的定期检查和分析应当立足于为业务的发展服务,既要有严肃性又要有科学性,例外事件的分析和预算的调整应当立足于为业务的发展服务,而不能牺牲发展来满足原有预算的执行。通过审计的外部监督,一方面,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将会更加贴近实际,另一方面,预算的执行和考核将会更加严肃、科学,这将有利于预算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反过来,它也将推动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6)健全绩效考评控制,完善业务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的发挥作用,并不断完善,就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的力度。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一方面检查制度落实执行情况,查找管理漏洞,另一方面分析制度本身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查找并防范管理风险。审计在发现问题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帮助建立和完善业务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等的依据。
  总之,内部审计是中小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独立的评价活动,它的内容十分广泛。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首先就必须解决中小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审计重要性的认识,设置地位超脱的内审机构,彻底转变企业内部审计职能,深入研究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使之常规化和机制化。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使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得以顺利推广与实施。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玉环 《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会计之友》,2008,(8)
  [2] 赵  明 《 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研究 》《财会研究》 2005年12月
  [3] 韩晓梅 《公司治理审计》 中华会计网校 2005年1月
  [4] 刘  伟 《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
  [5] 方红星 《内部控制审计与组织效率》 《会计研究》 2003年第5期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常州市审计局

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2楼

电话:0519-85682658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