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的探讨 |
发布日期:2010-08-09 |
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是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实现这个要求的基本途径就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科学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素质,提高审计工作的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管理。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审计内部管理机制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人是生产力诸因素中最活跃最根本的要素,每个人都蕴含着极大的工作热情和潜能,如果人的积极性调动得好,一个人能顶几个人用,反之几个人也顶不上一个人。如何有效地调动人的积极性?我们认为,必须首先尊重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其次要激励人,激励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再是要注重肯定与表彰人,将每个人通过实干和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绩展示出来,使人人都有成就感。而要做到这些,单靠写在纸上的几项制度不行,单靠硬性的行政命令也不行,而必须是从思想感情和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以人为本”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地贯穿到每时每刻每项工作中去。因此,河南杞县审计局党组确定并提出了“做事以人为本、做人以德为本”的理念,把“德”作为“人本”的核心,并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实践这一理念。我们先后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道德纲要》和审计署6号令和审计法律法规,并结合学习“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联系工作实际提出:不论是股室还是个人,谁能够出色地完成审计工作任务,谁就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谁能够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谁就是先进文化的代表;谁能够真心实意地为被审计单位着想,全力搞好审帮促,谁就是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为了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真正落到实处,我们通过举办“职业道德座谈会”,搞好“廉政纪律公示”,填写“廉政监督卡”等措施,激发和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并按照审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规范和约束全体审计干部的行为。最近,该局由党组成员组成审计回访组,对今年以来审计过的单位分头进行了调研回访,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实践看,这样做基本达到了既能有效地调动积极性,又能有效地规范其行为的目的。 二、立足于激发全员的内在动力改进工作措施 一个人的积极性往往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我加压产生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是通过外部加压最终转换成了内在动力。作为领导班子的责任就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通过外部的作用,激发全员的内在动力,使全体员工产生一种巨大的原动力,积极主动地干好本职工作。围绕这一指导思想,去年以来,我们先后改进和落实了这样几项工作措施: 一是改进主审制度,变几个人主审为多个人主审。过去我局的主审人员全部由6名业务股长担任,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一批业务骨干的成长,传统的主审制度不利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为改变这种状况,今年9月份,该局打破职务、职称、学历、年龄“四个界限”,通过全体机关干部民主推荐,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布了9位同志具有审计组长资格,这样较之原来增加了3名审计组长,工作上也由“几个人有积极性”变成了“多个人都有积极性”。该局对主审人员赋予了10项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具有审计组长资格的人员每年要向全体机关干部作一次《主审工作述职报告》,然后通过民主测评,评选出“优秀审计组长”;凡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胜任者,将取消主审资格;凡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良,被公认能够胜任主审的,包括原来不具备主审资格的人员将被重新确定为具有主审资格。这样就将审计干部分为“优秀主审”、“主审”和“审计人员”3个级次,使大家都在“荣辱”与“优劣”的激励下奋发争当“主审”和“优秀主审”。 二是制定和落实《审计业务质量综合考核责任制》。该局参照《杞县审计业务质量百分考核办法》,制定了《审计工作综合考核责任制》,增加了“审帮促”考核和“廉政建设”考核两大项内容,并将每项考核内容都具体落实了“分管领导”、“主管股室”和“执行股室”,还在各业务股开展了竞赛活动。在去年开封市审计局组织的创建“精品工程”活动之前,该局就拿出4天的时间,组织业务股对当年的审计项目进行了一次互查,对互查发现的10多个问题进行了一一纠正,对几个疑难问题经请示市局,也都给予了明确答复,找到了适当的解决办法。今年我们又通过开展审计项目“单项考核”、“单人工作量”考核,激励个人奋发创优,并对40岁以下人员单独排名考核,激励年轻人奋发争先。通过落实“审计工作综合考核责任制”,收到了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提高审计业务质量的双重效果。三是制定和落实“提质提速”的相关制度。该局制定了每季度公布一次的《各股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办公室、法制股的主要量化工作成果也一并通报;制定了《审计项目花费时间公示制度》,将“项目名称”、“参审人员”、“审计起止日期”、“审计天数”、“查纠的主要问题”等5项内容公示出来,对有学习借鉴意义的《审计决定》和《审计结果报告》也一并组织全局进行学习;制定了《速办事项督查单》制度,对效率低下、工作拖拉的股室和个人下达《督查单》加以督办。通过这些措施,在全局营造了人人主动想工作、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健全审计权力约束机制 一是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审计权力运行自由和随意,将会为滋生腐败提供条件。要规范审计权力运行行为,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一方面要逐步建立健全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和操作指南,构建审计法规准则体系。从审计立项、方案、程序到审计报告、处理决定等,严格进行规范,尽量减少审计中的自由裁量度和随意性。把经验型审计转变为规范型审计,使审计权力运行的每一步都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严格依法审计,照章办事,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不得随意变通,各行其是。只要审计权力运行规范,一定能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规避不廉问题。 二是分解审计权力结构。审计权力自身由多个“链条”连结起来,形成一种权力结构。要对权力结构进行适当分解和合理调整,改一个部门、一个岗位、一个人负责多项职能,为多个部门、多个岗位、多人交叉负责,相互牵制。从大的方面看,审计权力结构是合理的,审计检查权由审计组实施,审计复核权由法制部门实施,审计处理权由审计机关实施,相互之间可以制约。但是,在行使审计检查权的审计组,内部的岗位、环节同样需要相互牵制,比如查账应由两人一组,查出问题应有专人复核,最后指定专人对所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汇总。这样,就可以堵塞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漏洞,从而缩小腐败赖以生存的空间。 三是公开审计权力运作。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由少数人“暗箱操作”,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因此,必须对审计权力运作行为过程,包括范围、内容、程序、标准、法规依据、责任、结果等向权力行使对象公开,防止幕后交易。审计机关必须大力推行审务公开,把审计项目、审计组人员、审计时间、内容、程序、报告等向被审计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一方面确保审计的公正性,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确保审计的廉洁性,提高人员素质,提升审计形象。这是把审计置于阳光之下,有效防止私下交易的重要举措。 四是强化审计权力监督。任何一种权力一旦失去监督,都有可能产生腐败。审计权力同样如此。因而,致力于加强对审计权力的监督至关重要。一要抓廉政立法,约束审计干部从审行为;制定法规,制约审计干部行使审计权力的行为。抓制度建设,在积极研究权力运行规律的基础上,针对腐败易发部位和环节,制定防范措施。二是开展审计执法监察,对审计干部执行审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从事审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专项监察,从中发现线索,查清问题。三是组织审计质量检查,对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抽查,掌握执行审计准则、运用财经法规、审计定性处理、取证和立卷归档等情况,检查结束后进行通报。四是领导干部深入审计现场,发现违规操作及时诫勉;审计机关对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警示人们慎用权力。 五是实行审计岗位轮换。权力行使者对一项权力长期行使,只会增加权力腐败的机会。因此,为避免权力腐败,审计机关必须制定审计干部岗位轮换制度,规定在同一岗位负领导责任的干部,一般5年左右就要进行岗位轮换。要定期组织直接实施审计的中层干部进行内外交流,或在一定时期,开展竞争上岗活动,一方面搞活干部队伍建设,让干部在多个岗位经受锻炼;另一方面,有利于防止权力的滥用,减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闫金辉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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