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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制度
发布日期:2010-08-09
  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制度,是指审计机关在单位内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审计项目主审,并在一定范围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组成审计组的一种审计项目管理办法。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是否有意义,在实践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去完善它都值得我们去探讨。本文对此做了一个浅析,与同仁们商榷。
  一、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的重要意义
  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制度的本质就是在审计项目主审的确定中引入竞争机制,变“相马”为“赛马”,这项制度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选出更优秀的审计项目主审的需要。我们传统的做法是通过行政手段指令式的安排某某人为审计项目主审,这样不能保证安排的主审就是最愿意担当且能够担当的人选。而通过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理论上可以通过竞争的方式择优选出审计项目主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招标办法,由于不看职务、不看资历,就看谁的审计实施方案思路更清晰,重点更突出,可操作性更强,可以为年轻审计干部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让年轻审计干部脱颖而出。其次,是提高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项目主审工作积极性的需要。实行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制度,理论上可以解决“要我干”到“我要干”的机制难题,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主审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审计人员不断自我加压、自我充电,增强责任感,增强质量意识、成果意识、成本意识和效率意识。如果是团体投标,还可以增强审计人员的团队意识,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再次,是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的需要。引入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制度后,项目主审的质量意识、成果意识将进一步提高。准备竞标的项目主审将认真开展审前调查,精心准备质量较高的竞标方案,最终通过招投标选出优秀的审计实施方案。投标人中标后还可借鉴其他方案,取长补短,进一步完善方案。另外,由于在竞标方案中,对审计质量、审计成果等作出了明确的承诺,中标者在审计过程中必须突出重点,保证审计质量,实现审计成果的最大化。同时,通过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还将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审计经费。最后,是促进审计工作创新和发展的需要。实行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制度后,参与竞标的审计项目主审们为了中标,就必须在审计思路、审计技术、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创新。长期如此,竞争的氛围就越来越浓,创新的活力也就源源不断,以此促进审计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有部分审计机关开始探索实践审计项目招投标制度,包括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和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如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合肥市审计局、四川省甘孜州审计局、江苏省句容市审计局、南京市鼓楼区审计局等都先后尝试着开展审计项目组长或主审招投标制度,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审计项目招投标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难免存在不完善之处。首先,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还或多或少存在,效果还不是很好。在对审计项目是否采取招投标确定主审这个问题上,有人赞成,有人观望,还有人表示怀疑。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参与的积极性还不够高,致使竞争气氛不浓,招标应有的效果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审计任务重,时间紧,在招投标工作中容易走形式。还有,一些招投标项目的选择缺乏科学性,即使采取招投标也不容易出成果。有些开展招投标的项目过多,大项目、小项目一律都搞招标,也影响了最终的效果。其次,中标的审计项目主审的权责利不对称,影响了大家投标的积极性。目前,中标的审计项目主审在权责利方面不对等,特别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大家投标的积极性。比如在审计项目招投标制度中,对主审的职责以及审计组其他成员的职责没有进行明确划分和细化,容易出现审计组的成员比较依靠主审,更多的工作都推给主审去做的情况。同时,相关制度也没有对中标的主审在权利和相关激励方面进行明确,比如选人用人权、现场指挥权等等,都没有给予保障。这些是制约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工作深入开展的最根本原因。再次,评标的标准还有待完善。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环节之一,必须有一个公正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标办法。但是,很多审计项目的评标随意性很大,缺少一套科学可操作性强的评标标准,印象票、关系票等行为时有发生,对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带来了不良的影响。目前,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的实质性条件一般是报价、查处大案要案、撰写要情要目等,这就存在评标标准的选择问题。如,报价越低的竞标方案就最好吗?要情要目最多的竞标方案就最好吗?等等,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思考和完善。
  三、做好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工作的几点建议
  首先,应因地制宜地开展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工作。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制度,尽管有着重要意义,但不是任何地方的审计机关都适合,也不是每个审计项目都适合。各地审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推行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对哪些项目采用主审招投标。原则上,应选择那些重要的、影响广泛、参与性强的审计项目试行招投标管理。尽量选择没有专业壁垒、容易出成果的项目进行主审招标。宜多鼓励团队投标方式,这样既可以提高投标的竞争度,也可避免中标后人员调配的困难和矛盾。应适当简化程序,特别对部分招标项目如时间要求紧、专业性强的项目,应主要注重方案的评选,而对于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等,都可以简化。在招标的方式上,可以实行公开招标,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等。其次,应制订和完善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相关制度。竞争就要有游戏规则。再好的游戏,如果规则不科学,也不可能达到既定的目的。因此,应制订并不断完善审计项目招投标相关的制度,对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程序、投标人的条件和权责利、评标标准、计分规则等都要进行明确规定。特别是在评标标准方面,应从审计项目报价、审计质量、审计成果、审计思路、审计重点、审计方法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审计项目竞标方案。由于审计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地采取低价中标的方法,也不能简单地以大案要案来评价竞标方案。评标指标应符合审计工作的行业特点和时代特征,符合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点,等等。对于重大项目,应坚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如,竞标人应撰写并提交书面竞标方案,评标委员会对竞标方案进行测评打分。同时,采取答辩会的方式,首先由竞标人提出实施审计项目的具体设想和工作思路,然后由评标委员会提出问题,竞标人予以解答,评标委员会结合以上情况进行打分,最后算出综合得分。再次,应明确招投标审计项目主审的权利和责任。对于招标的项目,首先要给予中标人适当的人员选择权,让主审和审计组其他成员进行双向选择,组建一个合作高效的审计小组。其次是给予主审一定的指挥权。要界定清楚审计项目组长和主审在现场的指挥权利。建议审计项目组长负责总体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主审全面负责审计业务工作。同时,也要明确主审的职责。包括做好审前准备、下达审计通知书、指挥、督导和协调审计人员的现场审计、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审计组有关业务工作会议、负责起草审计报告、负责审计信息宣传等。年终,对中标项目加强考核。对于未完成竞标方案规定的各项目标的,或发生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可给予相应处罚,并酌情取消该项目主审一定时期的竞标资格。最后,应完善激励机制,让审计项目主审变成香饽饽。要想搞好审计项目主审招投标,就必须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让审计项目主审变成香饽饽,提高大家参与投标的积极性。应根据“干部在一线培养”和审计实践是“干部成长的第一起跑线”的精神,突出主审岗位锻炼的重要性,建议在主审岗位的锻炼成为竞聘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必要条件。相关考核部门应在项目结束后对照竞标方案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竞标方案的各项目标或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审计项目,可对项目主审以及相关关审计人员进行奖励,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如果表现优异,今后可作为优先提拔对象,并提供更多的交流、出国或教育培训机会。(作者:张华荣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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