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研究 |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网站 |
党的十九大是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追求,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奋斗目标。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为做好新时代各项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也为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提供了新的逻辑起点。 一、政治属性是审计监督的根本属性 政治是具有时空性的多维概念,不同历史阶段对政治的概念具有不同的认识和解读,但本质上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1]国家作为人民意志的代表,是政治权力的集中体现,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这种政治属性又通过国家治理,特别是法治的形式得以体现。[2]在国家治理中,通过法律授权,使国家各种权力处于相互制衡的状态,国家审计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国防外交等治国理政的各方面作出重大部署,其中把“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作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审计的政治属性,即在党的领导下服务和促进国家治理的功能定位。 (一)审计的政治属性是由审计的本质决定的。审计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3]国家治理实质上是对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运行,具体包括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控制系统,其中审计监督属于监督控制系统范畴,服务于决策系统,并对执行系统实施监督约束,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4]因此,审计监督本质上是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重要制度安排。[5] (二)审计的政治属性是由审计的权力来源决定的。国家是由国内法律秩序创造出的共同体,[6]审计监督是国家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审计监督权力由法律赋予。依据和运用法律制度治理经济社会各项事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在我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党的领导是根本,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依法审计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审计法制建设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审计权力来源于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宪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九条确立了审计监督制度,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审计的定义、依据、程序等,具有权威法律效力。因此,通过宪法法律赋予审计机关审计监督权和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责,体现了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也体现了审计的政治责任。 (三)审计的政治属性是由审计的职能作用决定的。2013年,世界审计组织通过的《北京宣言》明确将促进良好的国家治理作为最高审计机关的共同目标。《世界审计组织战略规划(2011-2016)》要求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在坚定反腐、加强问责、促进透明、强化良治方面不断努力。在我国,审计监督作为一项特殊社会活动,在服务国家治理、促进国家良治中具有以下七个方面作用:一是监督制约权力,二是推进民主法治,三是促进政策落实,四是加强反腐倡廉,五是维护国家安全,六是推动深化改革,七是维护民生。[7]上述职能作用与党的十九大明确的历史方位与历史使命是高度一致的,发挥上述作用是国家治理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四)审计的政治属性是由审计的特征决定的。国家审计是政治性与技术性的结合,政治性是本质属性。[8]审计的特征是审计本质的外在表现,也是实现政治属性的前提保证,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法定性,审计的职责权限、评价标准等均由法律规定,审计执法受法律保护。二是独立性,在我国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在组织上无行政隶属关系,审计监督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是专业性,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与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四是全面性,只要涉及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和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公共利益,就应当接受审计监督,以上特征决定了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独特优势,必然成为党治理国家的重要方式。 (五)审计的政治属性是由审计的发展历程决定的。审计监督是伴随着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不断完善而产生和发展的,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国家治理,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9]从我国审计发展史来看,古代审计关注臣民对君主的责任,现代审计关注政府运行管理的绩效和政府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全局出发,把审计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出“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重大判断,标志着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政治功能不断强化。 二、把握政治属性是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的基本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要求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明确了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的着力点,要完成好上述任务,首先必须准确把握审计的政治属性。 (一)把握政治属性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大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审计工作涉及面广、独立性、专业性强,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力抓手。强化审计的政治属性,提升审计队伍政治站位,能够有效发挥审计在服务国家治理、推动宏观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别是通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密切关注和及时跟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反映落实进度和政策效果,揭示政策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政令畅通,帮助党委了解情况、完善决策、推进改革,提升执政能力,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把握政治属性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强化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能够推动审计目标向完善国家治理不断聚焦,更好地维护国家治理秩序、防控国家治理风险、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特别是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及时、客观、可靠的信息,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三)把握审计政治属性有利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等写入党章,强调“把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完成的基本要求之一”。强化审计政治属性有利于强化审计在管党治党方面的政治功能,有利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例如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强化吏治的利器,[10]通过加大对领导干部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评价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促进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进而形成良好的权力运行体系和政治生态。 三、强化国家审计政治属性的路径探寻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作出具体部署,决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优化审计署职责。2018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改进审计监督、深化制度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等作出重要部署。这都为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重要遵循。审计机关不仅是国家机关,更是政治机关。[11]需要把政治属性作为审计工作首要特征,把政治功能作为审计监督的首要职能,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强化: (一)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的制度优势,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鲜明特征和政治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12]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也是加强审计工作领导的职能机构,负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决策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各级党委应当按照对应原则,组建审计委员会,加强各地审计工作领导,履行相应职责。各级审计机关应当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全面领导,出台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制定重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交重要审计情况和年度审计报告、请示重点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审计工作重大事项都应当先向党委汇报,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是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必然要求,要优化审计职责,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将发改部门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国资部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部门,减少职责交叉分散、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效能。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增强上级审计机关的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任免的话语权,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和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加强业务统筹,对下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行审批,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定,组织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形成审计“一盘棋”。 (三)提升审计工作政治站位。加大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关系最密切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13]围绕“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和金融运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审计监督,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建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三农”、社保等民生资金项目的审计监督,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实、重大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收入真实合法效益、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促进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围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公共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强化审计队伍政治素质。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审计队伍建设的第一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设模范审计机关。不断提升业务学习能力、宏观分析和研判能力、审计信息化能力,推动政治学习和审计实践紧密结合,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为更好担当新时代审计工作新使命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四)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了审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新定位,审计的政治属性就是在党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和促进国家治理的功能和定位,把握和强化审计政治属性是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前提和基础,也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的领导下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职责履行和自身建设等层面突出政治主线、强化政治责任,从政治高度谋划和推进审计工作、发挥审计作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领域落地生根。(江苏省审计厅 李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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