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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法制综合处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种旨在探索学前教育发展新路的改革试点相继展开,一系列扶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学前教育仍然是全区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

本文结合新北区实际,对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旨在为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一些启鉴。

一、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我区学前教育由区社会事业局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幼儿园举办主体包括区社会事业局、镇(街道)、民营机构和个人,其中举办主体为镇(街道)的幼儿园人、财、物实行属地管理。

截至2016年末,新北区经批准独立建制的幼儿园37所,其中:公办园25所、民办园11所、合作办园1所,省、市优质园占比76%,在园幼儿共计23521人,教职工共计2411人;基本形成了学前教育事业以公益性为主、办学体制以公办为主的公共服务体系。

近年来,区乡两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2016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8.5%,领先于我市其他区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办园条件不断改善,近三年新建及异地改造幼儿园10所,投入5271万元用于园舍维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师资水平逐步提高,专任教师的学历、职称结构逐渐优化,幼教队伍专业化建设成果显著;保教质量稳步提升,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幼儿家长对孩子所在幼儿园的师资力量和办学特色普遍给予了肯定。

二、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存在的问题

我区学前教育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相对于区域经济快速增长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仍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以下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缺乏保障

1.发展缺位。截至2016年末,我区等级幼儿园覆盖率未达标,全区37所幼儿园中省优质园占比为64.86%,未达到上级文件规定的“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的目标;此外还存在幼儿园发展不均衡的现象,我区96%的公办园已通过省、市优质园的评估,而11所民办园中,仅有4所为省、市优质园,尚有5所幼儿园未评级。

2.规划缺位。目前,我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基本上按照省、市出台文件的基础要求进行,未能结合本区域内学龄前儿童的数量分布、流动趋势、保教需求等情况,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协调,主城区尤为突出;此外,关于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具体制度还有待完善。

3.管理缺位。一是政府幼教管理不到位,我区无单独幼教管理机构,难以有效地履行对全区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职责。二是幼儿园内部管理不到位,部分幼儿园在财务管理、膳食成本核算、职工公积金缴纳等内部管理方面不规范;三是幼儿园园舍资产管理力量薄弱,普遍存在园舍产权不明晰的情况,大多数未办理房产证,且土地权属不一。

(二)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矛盾突出

近年来,随着 “二胎政策”的放开,幼儿出生率逐年上升,适龄儿童入园率提高,加上外来务工者随迁子女入园比例居高不下等各方面因素,入学需求不断增大,对现有的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出严峻挑战。

据统计,我区公办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550元/月,而民办园普遍超过千元/月,因此费用低、教育质量更有保障的公办园成为幼儿家长的首选,但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办园的需求与建成区公办园结构性稀缺的矛盾依然存在。目前我区公办园普遍超班额招生,76%的公办园已超过教育部“平均班额上限为35人”的限额。部分幼儿园在招生压力巨大、人满为患的情况下,不得已设置限期取得本幼儿园学区户籍的入园条件,难免有部分幼儿被挡在门外,“入园难”难题仍没有得到妥善地解决。

公办园“入园难”、民办园“入园贵”,某种程度导致“无证办园”屡禁不止。这些无证托幼机构部分审批未通过,一般利用民宅办学,设施条件简陋,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基本上以“看好孩子、不出问题”为目标,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不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和能力素质的培养。

(三)师资队伍建设存在诸多瓶颈

调查发现,近年来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存在不稳定因素,部分幼儿园面临着高素质学前教育人才和管理人才流失,教师队伍不甚稳定。该问题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1.编制紧缺。截至2016年末,我区公办园在职在编专任教师的比例仅为7.67%,与政策要求的“50%”相差甚远,而相较我市其他行政区,同口径的数据为钟楼区62.93%、天宁区54.31%。部分优秀教师由于“身份”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转而报考义务教育阶段的编制或者“另谋出路”。

2.待遇水平偏低。2014年至2016年,我区幼儿园教职工人均年收入分别为4.43万元、4.78万元、5.04万元,幼儿教师的待遇普遍偏低且增长缓慢。而编制的问题导致编内、编外人员报酬差距较大,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与在编教师履行相同教学义务的编外教师,人均年收入仅有编内教师的50%,且普遍按企业化用工人员最低标准缴纳社保、公积金。

以上两点原因同时也解释了我区幼儿园存在的部分保教人员无任职资质、保教人员配置达不到“两教一保”、班额过大等共性问题。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正遭遇瓶颈期,幼教的岗位吸引力逐渐弱化,无法满足幼儿园扩容、新建园对幼儿教师需求激增的需求。影响学前教育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幼教素质是关键,直接决定了幼儿教育的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的停滞,势必桎梏学前教育事业的长期发展。

三、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以上问题的存在与当前新形势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以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任务是极不相称的,区、镇(街道)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明确各自职责,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切实履行好指导、管理、监督等职能,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激发办园活力的有效办法与途径。

(一)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政策扶持和行政管理

一是完善各项政策制度。根据我区实际,加强新形势下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建立健全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方面相关制度,落实上级政策规定的刚性达标要求;加大对人员、经费、科研立项等方面的保障,强化对学前教育阶段人、财、物的规范管理。

二是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对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一方面是强化对幼儿园的指导,规范教职工配备、班额设置、财务管理、食堂成本核算等内部管理工作,引导并鼓励民办园达标上等级;另一方面是对未经审批的无证托幼机构加大排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办园点坚决取缔关停,引导基本具备办园条件的无证托幼向民办简易托幼机构转变。

(二)统筹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

一是重视规划布局。综合考虑目前各镇(街道)人口分布、幼儿园布局现状、实际入园需求、班额规定等因素,适度超前,制定和调整我区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大对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保障力度,优化资源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

二是加强对小区配套园的管理。在出让住房土地时即明确配套幼儿园的整体规划、用地性质和产权归属等情况;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原则上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

三是适当引导民间资本创办普惠制幼儿园。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参与社会事业发展,通过政府购买、以奖代补、减免税费等形式,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加强幼教队伍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标准,按规定择优招聘优秀人员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二是逐步提高在园教职工收入水平,特别是编外教职工薪酬、福利等逐步向在编教师靠拢。加快探索员额制办法,通过公开招聘考试的备案人员在职期间的薪资报酬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编内职工标准参保落实“五险一金”政策。

三是提高幼教的社会地位,在培训进修、职称考评方面幼教和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民办幼教与公办幼教一视同仁,增强幼儿园教职工对工作的认同感。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把办好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新北区审计局 曾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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