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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审”关注因公出国(境)经费
发布日期:2018-08-26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因公出国(境)活动是政府部门对外交流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近期无锡市审计局社保处通过对外事部门的审计实践,严格按照省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调整审计思路,总结了四点审计方法。

一审预算批复。因公出国(境)活动的预算安排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批。审计过程中,应取得出国团组单位向财政部门提交的申请资料和财政部门的经费审批资料,重点审查明细费用计划,包括明细资金来源,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翻译费、公杂费、签证费、保险费等已批复的明细费用计划。还要检查出国的论证资料和具体计划内容,包括出访内容是考察还是培训,或兼而有之。

二审任务批件。因公出国(境)活动的任务批件是整个活动计划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审计过程中,应取得组团单位向外事部门申请和取得的任务审批件和批复意见,重要审查出访活动明细内容,包括:出访任务名称、团组负责人、任务内容、人数、出访国家或地区、途经国家或地区,停留天数、邀请接待单位、人员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特别关注组团单位不是一级单位时,应取得主管部门对该次出国活动的审核意见。

三审报销票据。因公出国(境)活动的报销资料是出访活动最直接的证明材料,是审计取证和审计分析的关键。审计过程中,一是检查记账凭证编制的准确性。关注有没有把出国经费记入其他会计科目中,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招待费等科目,并检查关于支出项目名称与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指标是否一致。二是检查原始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关注出国境任务批件、各人护照记录(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中介服务机构开具的发票、各种开支明细报销资料、签证票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是否真实、合法。


四审行程记录。除了财务报销单据中会存放活动资料外,被审单位相应的人事或者办公部门也会存放相关活动资料。审计过程中,应向组团单位人事或办公部门取得出访记录,并与报销单据校对是否相符,包括:活动申请资料和签批资料原件、活动行程单、活动照片、行程记录、活动总结、心得体会、工作总结中涉及出国活动相关页等。以上资料可以从侧面反映出访活动痕迹,并与已审批的计划、已报销的单据进行校对,梳理出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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