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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统筹思维织密审计监督“一张网”
发布日期:2020-12-15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从审计监督的广度、深度方面统筹谋划,提出了审计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好这一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经济体检”功能,精准“治已病”有效“防未病”,是当前全国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统筹推进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有效融合,增强审计监督的覆盖面、针对性、有效性,是当前审计机关的根本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要求,“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在审计全覆盖背景下,科学运用统筹思维,坚持以国家审计为统领,推进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有效融合,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统筹审计力量的必要性研究

深度挖掘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内生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是当前情况下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最优路径。

(一)推进审计力量统筹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然要求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全面的审计监督,是党中央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审计监督的工作质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审计全覆盖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各级层面,国家审计固有的系统抓总、关注突出问题、分析主要矛盾的工作定位无法完全落实好审计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只有发挥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补充作用,才能系统解决审计监督覆盖面不充分,消除审计监督“盲区”;才能克服审计监督穿透性不强,解决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才能化解审计监督时效性不高,探索常态化审计监督模式。

(二)推进审计力量统筹是解决审计机关主要矛盾的必由之路

工作任务繁重与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在审计机关自下而上普遍存在,不仅审计机关,其他各层各级单位和部门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单靠增加编制只能是杯水车薪,永远也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在增加人手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唯有转换思路,深度挖掘现有可利用资源解决突出矛盾,也就是要坚持“富矿”思维,向其他审计监督方式要资源、要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有效“空间”,形成相互补充的整体优势,发挥国家审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的“叠加”效应。

(三)推进审计力量统筹是提高审计监督广度深度的必要保障

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在职能定位上与国家审计有所不同,但三者之间存在着协作共赢的关系,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相互依赖、相互补充,在筑牢审计监督防线,降低审计风险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此外,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涉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遍布工业、农业、科技、教育、卫生、服务等诸多行业,具有全面、专业的优势,发挥着国家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是审计全覆盖的重要基础,有助于提高审计的针对性、有效性,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二、各种审计监督形式的特点分析

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实施主体、权责范围各不相同,在审计组织方式、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手段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各自的弱项和短板也比较明显。

(一)国家审计

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比,国家审计具有监督的强制性、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机构设置的系统性、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范围的广泛性的特点,上述特点也决定了国家审计在整个审计监督体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专业化程度不高、审计覆盖面不广等依然是审计部门需要重点解决的现实问题;此外,国家审计因为获得信息的局限性,大部分审计都是事后审计,预防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部的管理活动,对本单位业务比较熟悉,专业优势明显,作为审计监督的“神经末梢”,可以对单位所属下级部门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和领导干部履职等全过程进行持续的审计监督,既对单位主责主业和各部门情况有深入的了解,便于迅速确定审计重点,又能做到常态化监督,较好贯彻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的审计理念。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是当前制约内部审计机构发展的主要因素,据对某省辖市内部审计机构的调查显示,78%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未设立内审机构;92%的县级行政企业事业单位未设立内审机构。

(三)社会审计

近年来,不少地方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弥补审计力量的不足,但以委托代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审计,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产业了一些薄弱环节,部分社会审计机构的执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审计人员未坚持谨慎性原则和必要的职业怀疑,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公允性,损害了社会审计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

三、推进统筹融合的路径研究

审计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必须统筹把握好各种审计监督方式的利弊特点,打破系统间的层级束缚和各自的条块壁垒,统筹谋划整合有效审计资源,在审计理念、组织方式、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将推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发展纳入审计工作总体规划,坚持“一盘棋、一体化、一张网”,构建融合贯通的审计工作大格局,增强各种审计监督方式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推动各审计监督主体间的工作紧密衔接、相互影响,使审计监督网络更加密实,审计监督防线更加牢固。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协同共进的合作机制

 系统研究统筹推进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发展的相关举措,制定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并纳入审计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建立推进三方协同联动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定期会商、项目互补、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业务指导等方面强化合作。以统筹的视角做好三方审计项目协同的文章,科学制定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科学界定三方的职责范围、监督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避免项目安排上的交叉重叠和僵化孤立。建立审计成果共享平台,完善三方审计成果定期规范输入、输出的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成果利用最大化;探索集聚审计人才的途径,将职业操守好,业务水平高的内审和社会审计人员纳入审计人才库,根据审计项目需要抽调参与项目审计,有效弥补审计机关人手不足,审计人员专业技能覆盖面窄的问题。

(二)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操作规范系统性

据了解,国家审计依据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社会审计准则,审计评价标准方面尚没有统筹衔接。构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协调的工作机制的前提是提高操作规范的一致性,制定相互衔接的工作规范、操作指南,明确审计流程、操作口径、评价标准,为过程共商、成果共享奠定基础;其次是探索建立推进三方合作的工作模式和操作准则,根据审计类型研究具体的合作方式和机制,为深度合作提供具体方法和路径。

(三)明确职能定位,做好常态化指导和监督

    确立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联动的工作思路,以政府审计的高质量发展带动和引领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协同发展。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日常监督、审计项目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开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时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和主要领导人员重视情况纳入审计评价内容,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要加强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核查,切实规范委托审计的方式,加强对委托审计项目的质量管控,加大审计中发现的社会审计机构违反职业准则的问题线索移送力度,倒逼社会审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审计质量。

 (四)增进沟通协调,建立交流共享机制

搭建三方互联互通、成果共享的平台,定期沟通协调、交流分享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分析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共同研究监管过程中的问题线索、审计成果,共同分享新的技术方法在审计过程中的探索实践;构建审计人员业务提升交流的平台,通过以审代训、交叉互审、专题培训班、研讨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理论研究、实务交流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审计人员查核问题、研判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水平,不断增强审计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淮安市审计局   霍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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