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鲜明特色和突出政治优势。今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遵循。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更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鼓舞斗志,本刊约请专家从不同角度撰写理论文章进行阐释解读,供广大读者参考。
做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遵循
◎ 田训龙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遵循。
一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党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正确方向。思想政治工作是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的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保证。《条例》通篇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在总则中,将其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在组织领导和职责中,强调党中央对思想政治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思想政治工作重大举措和重大事项,明确地方党委、党组(党委)的领导职责,明确党委宣传部、基层党组织的职责,明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这些规定必将有力保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条例》紧紧围绕“推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这个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把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实践放在首位。比如,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中,明确要求党员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领导干部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等等。这些规定,有助于推动干部群众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增强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
坚持人民立场。在马克思主义不断丰富、发展、创新的进程中,一以贯之的是始终维护人民利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条例》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应当着眼引导人、感召人、凝聚人、塑造人,结合形势变化和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内容。开展思想教育、政治引领、道德培养、精神激励、文化涵育、心理疏导、关怀服务等多样实践,精准把握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特点,分类指导,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其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引领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从而增强信心、凝聚民心、温暖人心、筑就同心,不断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
坚持问题导向。当前,思想政治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鉴于此,《条例》重点分析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比如,在企业领域,针对职工思想状况、价值观念多样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脱节等,强调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精神培育全过程。在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域,针对存在部分“重业务、轻思政工作”倾向以及方法滞后等,《条例》突出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建设,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开展有机融合,等等。由此可见,《条例》的制定与出台,正是基于对各领域思想政治工作的系统研判,提出相对应的思路举措,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
思想政治工作涵盖各个领域、各类群体,内容非常丰富、十分广泛。《条例》以系统思维详细回答、规定与说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
回答了“谁来做”的主体性问题。《条例》强调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以身作则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明确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立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更在组织领导和职责中,系统规定了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到地方党委、党组(党委)的具体领导职责,以及包括党委宣传部、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各层级主体的具体职责,并针对企业、农村、机关和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新兴领域、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群团组织等领域,分别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任务要求与具体举措。《条例》通过多层次、全领域的制度安排,有力保障了党的全面领导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为更好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引领作用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明确了主体责任。
回答了“做什么”的内涵性问题。《条例》不仅阐明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而且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构建起结构完善、内涵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体系。在宏观层面,鲜明提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为核心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夯实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等等。在中观层面,聚焦价值引导与制度认同,系统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强调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推进公民“四德”建设;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形势政策和基本国情教育,等等。在微观层面,注重社会心态培育与个体行为养成,明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应当结合单位属性、行业特点、职能职责、人员构成等实际情况,等等。
回答了“关注谁”的对象性问题。《条例》适应社会群体发展变化,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思想政治工作作出了分众化、精准化安排。一是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着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与创新活力,内容上突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二是在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应当围绕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三是在机关和事业单位,突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与落实党和国家重大部署深度融合、与业务工作协同联动。四是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主线,紧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过程。五是在社区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强调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凝聚共识、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促进和谐稳定。六是针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新兴领域,着力提高党的工作覆盖面与影响力,加强政治引领和凝聚服务。七是在网络领域,明确“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的要求,强调要运用互联网组织、宣传、引导、服务群众。另外,《条例》专门对发挥群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单列一章,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推动群团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所开展的全部工作和各种活动。
回答了“怎么做”的方法性问题。《条例》在继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基础上推进方法创新,从理论学习教育、舆论氛围营造、主流价值引领、文化浸润滋养、榜样示范感召、关怀服务引导等6个方面,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根本任务,形成有机统一的方法组合。6个方面的方式方法体现“显隐结合”的辩证统一,理论学习教育与主流价值引领构成思想指导层,发挥显性教育功能;舆论氛围营造和文化浸润滋养作为环境熏陶层,分别侧重即时引导与持久涵化,体现隐性育人机制;榜样示范感召与关怀服务引导属于实践转化层,通过典型带动与实际问题解决促进思想内化与行为转化。6个方面的方式方法既注重直接系统的理论灌输和价值引导,也强调潜移默化的文化感染与情感认同,有助于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与渗透力,整体上体现了思想政治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本质要求,系统性提升了其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三
《条例》明确了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所需的具体保障、监督措施以及路径安排,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确了保障机制。《条例》从政策经费、阵地载体、调查评估和理论研究、表彰奖励、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明确了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保障监督措施。具体来看,政策经费是资源保障,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物质基础;阵地载体是实践依托,为思想政治工作政策落地提供场域和平台;调查评估和理论研究属于过程管理,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螺旋上升的科学路径,以实事求是态度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表彰奖励作为正向激励,旨在激发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主体能动性并注入持续动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则构成反馈调节机制,将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建与干部管理的核心议程,实现责任具体化。其中,监督检查发挥实时反馈与纠偏功能,责任追究则体现为最终的制度约束,确保权责统一。
明确了工作机制。《条例》明确提出从学习宣传、细化措施到督促指导三个环节协同推动落实,形成认知、实践、反馈的完整闭环,实现党内法规文本向工作实践效能的高效转化。学习宣传是基础环节,着力解决“知”的问题,通过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是关键环节,重点解决“行”的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与责任清单,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具体举措。督促指导是保障环节,聚焦于“效”的达成,依托专项检查、考核评估等机制,及时发现执行偏差、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形成传导压力、激发动力的良性循环,确保制度执行不偏向、不走样。这三个环节层层递进、有机衔接,共同构建起贯通认知深化、实践转化与效能保障的一体化落实机制。
明确了队伍机制。《条例》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围绕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实际作为、队伍结构等方面,系统推进适应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形势任务要求的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在此基础上,分领域明确各条战线队伍建设的侧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通过完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教育培训体系,有效激发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主体性、自觉性与积极性,推动形成专职、兼职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多层次思想政治工作力量结构,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作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发展部部长、教授)
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 金 艳 王永杰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章为根本依据,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固定下来,填补了思想政治工作领域主干性党内法规的空白,使思想政治工作有了更为权威和稳定的制度保障,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指明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
当前,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及多元多样的社会思潮,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鼓舞斗志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
夯实思想根基,提供治本之策。制度化建设是推进价值共识规则化的过程,有助于将抽象的思想引领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标尺与思想底线,消解多元思潮带来的认知分歧,推动全体社会成员在思想层面形成“最大公约数”,为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筑牢坚实的思想根基。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通过制度的规范力、引领力、约束力,将党的创新理论传播、主流价值培育等重点任务转化为刚性规则与规范流程,有助于推动形成“理论武装—价值引导—思想巩固”的闭环机制,让思想政治工作有章可循、落地生根,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强弱项,为破解思想政治工作难题、提升工作质效提供治本之策。
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与党的建设同频共振,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以不同形式为思想政治工作建章立制。1923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的《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法》,是我们党比较早的一份专门关于宣传工作、带有党内法规性质的规范性文件。1941年6月,《中央宣传部关于党的宣传鼓动工作提纲》提出:“在各级党的组织内建立强有力的宣传鼓动部门,集中宣传鼓动的人材,统一宣传鼓动工作的领导,这是非常必要的。”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局面,1951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指出,“必须有系统地建立对人民群众的经常性的宣传网”,着力解决“目前党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的主要弱点之一,就是各级党的组织往往把它当作一部分人的和临时性的工作,而没有建立必要的制度”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框架。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将思想政治工作从“软要求”转化为“硬约束”,从“阶段性”转向“常态化”,推动党员干部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为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提供坚实保障。
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更好发挥引领作用。当前,我国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国际看,单边主义、孤立主义、保护主义思潮甚嚣尘上,少数国家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从国内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前所未有。在此背景下,通过制度化形式将思想政治工作嵌入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发展实践,有助于打通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的通道,构建“思想引领—行动转化—发展赋能”的联动机制,推动党和国家发展战略转化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有助于通过强化使命引领、价值激励,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面对风险挑战时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不断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二
《条例》坚持系统思维与科学方法,构建起“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就要按照《条例》明确的各项要求,实现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着力破解现实难题、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条例》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通篇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这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保证。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方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主线贯穿制度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更好地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等相衔接,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分工负责、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大格局,确保制度设计与党的中心任务同频共振、与时代发展需求精准对接。
坚持系统观念。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需要统筹各方力量,搭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次立体、全面覆盖的制度框架。《条例》围绕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方面,坚持上下贯通,构建中央、地方、基层三级制度衔接体系,通过明确总体方向、做好实践衔接转化,推进形成从战略擘画到贯彻落实的纵向制度链条;坚持左右联动,推动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制度的互联互通;坚持内外协同,将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与党建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等相融合,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另一方面,聚焦权责边界与执行标准两个方面,既明确各级主体在制度执行中的职责分工,避免多头管理与责任真空,又细化制度执行的具体要求,让思想政治工作各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标准,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坚持守正创新。这是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的前提与基础。《条例》明确指出,思想政治工作应当遵循规律,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进创新相结合,注重分众化、对象化、精准化,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增强亲和力、感染力。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方面,坚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在总结和传承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吸纳实践创新成果,完善学习教育、舆论引导、队伍建设等制度,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从“无形”向“有形”延伸。另一方面,突破思维窠臼,打破固有认知,主动回应信息传播格局变革、社会结构变动等时代课题,针对多元思潮冲击、新兴领域拓展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制度从单向约束向双向互动、线下覆盖向全域覆盖延伸,不断校准制度化建设方向。
强化人才支撑。人才是第一资源。《条例》明确提出,要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方面,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充实优化兼职队伍、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准入标准,确保队伍具备懂理论、会宣讲、善引导等专业能力。另一方面,抓好队伍的培养、管理、使用,完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和教育培训体系,推动更多思想政治工作者脱颖而出,成为行家里手。此外,还要根据高校、企业、社区等不同领域以及青年学生、新就业群体、党员干部等不同群体的特点,精准配置资源,完善配套政策,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三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将抽象的目标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准则。党中央印发《条例》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党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思想政治工作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展现出新气象新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加彰显,为制定出台《条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基础。学习好、贯彻好《条例》,首先要深刻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党组织应当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遵循《条例》要求,养成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同时必须深刻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是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历史使命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所进行的思想教育、政治引领、道德培养、精神激励、文化涵育、心理疏导、关怀服务等实践活动,是坚持和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的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保证。必须加强学习宣传,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的培训内容,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解读,推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注重实践导向,细化工作举措。《条例》深刻把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针对现实问题作出的制度安排。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具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落实《条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从主体责任看,应强化党委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统筹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从部门协同看,应健全横向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比如,宣传部门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资源、督促指导;组织部门需将制度执行与干部考核、党建工作挂钩,强化制度刚性;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监督问责,确保制度不打折扣。从参与层面看,应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形成全党动员、全民行动的工作合力。
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地见效。运用现代管理与技术手段,积极推进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等,不断优化《条例》运行机制,采取分类施策方法,针对高校、企业、社区等不同领域,青年学生、党员干部等不同对象,设计差异化的制度实施路径,并通过构建思想动态监测平台、实时评估系统等,实现对思想数据的精准分析、对制度执行的实时跟踪,提升工作质效。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评价体系,抓好《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推动形成重视、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作者:武汉轻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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