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自1995年《审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也和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一样,每年要组织对本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部分乡镇政府的决算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结束后,向本级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同时受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 十多年来,笔者所在区人大和区政府对财政审计作非常重视和支持。区人大财经委和区长每年对审计结果都要亲自听汇报,并对审计决定进行督导落实,我局也一向将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组织实施,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具体主抓,财政审计股牵头负责,其他股室共同参加。坚持以人大审议批准预算的分配、执行和预算调整为主线,以具体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重点组织实施审计并进行评价,如实披露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对审计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在规定期间内及时组织回访,督促进行整改落实。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五看四结合”的方式。 五看: 一、看预算编制是否合法、细化。主要审计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自是否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编制有无细化到明细科目、细化到具体部门。 二、看预算编制依据和标准是否充分、合理。主要看人员经费标准是否准确,公用经费定额是否合理,专项经费政策依据是否充分和重大项目支出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是否有可行性预测。 三、看预算收入是否真实、可靠。主要看收入是否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一般预算收入及基金预算收入。是否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对预算收入的增长进行科学预测。是否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本年度已减少的收入纳入预算收入的范围。 四、看预算支出是否合法、合理。主要看支出结构是否优化、合理,是否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教育、科技、农业、卫生、环保等重点支出。财政供给范围是否规范,财政资金是否退出竞争性、经营性领域,是否将经营性事业单位、公司或行业协会的单位和部门逐步推向市场,与财政供给脱钩。预备费的设置是否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上级专项拨款的安排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预算管理体制办理对下级财政返还和转移支付等。 五、看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由于部门预算组成了政府预算,因此,进行预算编制审计,除了审查财政部门编制的预算草案外,还应抽查部分政府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对部门预算编制审计我们主要注意抓住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经过“两上两下”的程序(各预算单位编制预算草案上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给各单位核对,财政部门与各单位核对后上报人大、政府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将人大、政府审核批准的部门预算下达各单位)。二是审查部门预算是否按零基预算方法编制,是否彻底改变了“基数加增长”的做法。三是审查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是否列明具体单位和项目,各项支出是否真实,是否多报、虚报项目支出。 四结合: 一、审查报表与了解情况相结合。审计过程中,我们不仅审查一般预算收支表和政府性基金收支表、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支出类别表等相关资料,还就本级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询问和进行调查了解:一是了解区委、区政府当年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二是了解财政部门关于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依据、预算安排、实现条件等具体情况。三是了解税务部门关于当年的税源情况、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及确保税收任务完成的具体措施。四是了解预算大户对收支的需求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因此,我们提出的审计意见得到了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认可和政府领导的重视。 二、预算执行审计与专业审计相结合。面对财政审计工作量大、时间紧、人员少的矛盾,为改变过去就财政查财政的审计模式,我们在审计方法上加以创新,树立“大财政”审计观念,在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时,以财政预算审计为龙头,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等列入预算审计范围,实行有机结合。即:将部门预算审计内容结合到相关专业审计之中,在专业审计过程中,进行部门预算审计,为预算执行审计积累资料,实现资源共享,既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又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三、预算执行审计与日常审计调查相结合。在“同级审”完成以后,利用相对空闲的时间,总结经验,适时开展对部门预算的审计调查,从各部门经费收支入手,调查各部门的经费来源和结构,重点选择那些有执收执罚权的部门和没有执收执罚权的部门进行对比,了解不同预算外收入规模的部门对财政资金安排的可接受程度,分析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回拨比例是否合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制定是否科学,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通过分析,为政府及财政部门科学编制预算,确定合理定额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四、查处问题与分析研究问题相结合。为了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质量,扩大预算执行审计的影响力,我们改变以往就审计论审计的惯性思维方法,形成以理性分析为核心的审计工作新观念,把分析研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审计过程中,不仅要查出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全面、深入、客观地分析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和对策,为增收节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献计献策,为政府的宏观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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