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本意是财政资金转移或转让,是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流动。它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 ,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是财政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经济监督部门审计机关,应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我国目前财政转移支付现状 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我国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政府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政府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政府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政府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目前我国实行的不是很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主要制约因素:一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事权尚未明确划分,财政支出的划分与事权是紧密联系的,难以确定标准的收支概念;二是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三是既得利益调整的力度过大,困难很大;四是由于体制、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等因素影响,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发展能力存在极大差别,致使通过转移支付实现地区均衡难以在短期内实现;五是基础性数据统计、收集有很大难度。 二、财政转移支付审计目标 (一)推动细化转移支付资金支出预算,提高资金分配的透明度。从地方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入手,通过揭露财政预决算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报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和脱离人大监督的危害,反映转移支付支出预算不细化、不公开的问题,提出细化预算,增强资金分配透明度的建议。 (二)促进专款项目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项目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入手,通过揭露在使用转移支付资金中存在的项目交叉重复、缺乏统筹协调和资金分散、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反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提出清理整合专款项目,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促进完善资金分配的决策机制。从资金申报、审批程序、资金的使用效果入手,分析资金分配的依据和标准是否科学、合理,通过揭露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存在的资金供需脱节、项目调整频繁、损失浪费严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反映目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体制、制度、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分配决策机制的建议。 三、财政转移支付审计的方法 (一)从整体上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分析、对效果进行初步测评。一是了解近年来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结构、分配管理方式等情况;转移支付资金在地方财力中的比重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增长变化和结构性变化情况,从政策层面分析其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揭示过多依赖转移支付资金或专项补助资金比例过大、过散等问题。二是分析评价转移支付资金在保障地方政府正常运转、支持地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其他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 (二)审计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情况。一是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照《预算法》“按上一年执行数或上级下达的预计数编报”和《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编入年初预算,有无脱离人大监督的问题。通过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的比较,反映出漏编总额和漏编比例,同时要着重反映专项补助是否漏编,并分析其漏编原因。二是有无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或改变规定项目用于其他财政支出问题。三是有无收到专款后虚列预算支出挂往来或列支转入财政部门自设专户或过渡户,造成预算支出不实的问题。 (三)审计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拨付情况。重点检查有无挤占挪用、分配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情况。 1、重点检查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和流经环节、累计时间,并分析由于环节多、程序复杂、时间长等因素对项目实施产生的影响。 2、重点检查有关部门有无擅自改变规定用途,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重点抽查农业、教育、社保以及基本建设等项目。 3、重点审核项目的申请资料,发现有无多头申报、虚假申报、重复申报财政资金等问题。 4、重点摸清配套资金情况。一是检查要求配套的项目数量、资金比例、具体金额以及实际配套情况,在对地方财力作出客观评估的基础上,分析配套资金对本级财政构成的影响和形成配套缺口的原因;二是分析配套资金来源情况,是否存在以增加地方债务、加重农民负担以及乱收费等方式进行配套的问题;三是检查是否存在项目申报不真实导致名义配套和虚假配套的问题,同时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部分项目正常运行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四)审计转移支付资金管及使用效益情况。 1、对照上级专款,核实专项补助资金结转情况,对结转原因及造成影响要做出客观分析。 2、重点关注结转时间长、项目金额大的专项补助事项。核实是否有具体真实的支出项目,是否有国库资金做保证,有无以结转为名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的问题,有无因项目情况变化导致专项补助失去原有意义而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 3、延伸抽查部分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项目申请和可行性报告,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 (五)注重多种审计方式结合,找准审计重点与突破口 1、查账与延伸审计相结合。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要以资金流向为主线,重点延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重点选取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农业、教育、卫生、救灾和社会关注的其他项目进行延伸审计,注重发现挤占挪用、资金闲置、损失浪费和效益不佳等问题。 2、“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由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大多在基层,工作中,要在同级财政转移支付审计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基层审计机关熟悉情况、审计面广的优势,统一方案,上下联动,核实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3、全面审计与专题审计相结合。转移支付资金金额大、项目多,全面审计难度较大。在具体审计实践中,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心,根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结构和资金量,选取部分专题项目重点审计。特别是建设新农村专项资金、民生资金、救灾扶贫等资金进行审计,揭示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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