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工程专项治理的成果,加快常州市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该市审计机关积极参与政府工程“1132”监管体系的建立,逐渐构建预防腐败、确保制度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的政府投资项目长效管理机制。“1132”监管体系如下:
“1”建立一套监管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体系和联动工作机制。
“1”建立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政府工程监管体系。
“3”全面推进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政府工程信息公开动态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大市场的三项重点工作。
“2”探索、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廉洁示范工程”的创建及政府重点工程资金管理的标准化建设的创新性工作。
“1132”监管体系中强调要强化监察、稽查、审计的监督职能,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项目建设高效、廉洁。 |